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政府一切收支应纳入预算(2)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2-03-13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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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目含糊造成“三公”消费居高不下
尹中卿认为,修订《预算法》主要是为了解决预算管理的统一完整性、预算执行的严格规范性以及预算监督的严肃有效性。深化预算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都纳入预算,实行统一完整规范的管理,非常必要,也非常紧迫。
据介绍,我国所要进行的“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包括两个层面的“验收标准”,即财政部门在行政层面对所有政府收支的“全口径”管理和各级人大在立法层面对同级政府所有收支的“全口径”控制和监督。
依据现有的机制,各级政府的预算权其实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以及政府部门的所属单位,尚未实现政府内部的“财政统一”,一些重要的收支项目尚未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近几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开始编制政府基金预算,中央财政开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地方财政刚刚着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和地方财政还都没有编制资产负债表,也没有债务会计。
而预算口径的不完整则会带来种种弊端,例如人为缩小预算收入规模,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和社会的税负水平,且一些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收支也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
“政府的行政行为,首先体现在财政资金支出或者使用。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可以从推动政府依法理财入手。”尹中卿认为,应扩大政府预算的范围,将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源收入、国有资本收入、社会保险金收入、债务收入等都纳入预算,以加强对政府理财的监督。
尹中卿还建议增加政府预算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例如,在目前一些政府部门的资金中,只列出“农业建设经费”、“科技经费”等大而笼统的科目。“这些科目太含糊。”尹中卿坦言,《预算法》修改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科学设置预算科目,把政府运转经费、建设经费、购置办公物品的经费一项一项列清楚,便于监督。目前预算科目设计笼统,也是造成我国“三公”消费居高不下,一些地方政府大搞“楼、堂、馆、所”的主要原因。
在尹中卿看来,对《预算法》进行修改,只是解决了政府依法理财的法律基础,做到有法可依,但是要从根本上促进政府依法理财,还需要加强审计。“要促进政府依法理财,就需要按照《预算法》规定进行审计。各级人大也要重视审计结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政府依法理财,进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尹中卿说。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刘永刚
- 编辑: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