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减税多少 快来看看这4本账
- 发布时间:2016-05-09 06:29:52 来源:成都日报 责任编辑:潘雯
营改增全面推开作为“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从今年3月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来就备受各界关注,各类政策文件也不断出台。4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4月30日,营改增全面推开前夕,为确保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四川省政府也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
如今,距离营改增全面推开已过一周,成都于5月1日凌晨顺利开出首张增值税发票,标志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顺利启动。截至目前,我市营改增全面推开的“三道关”(“5月1日顺利开票”“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开票缴纳”“四大行业全面开票”)已顺利闯过,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已顺利落地,税制实现平稳转换。
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结构性减税从而为企业减轻负担是此次营改增全面推开的重大意义所在,也是企业关注焦点所在。如今营改增全面推开已一周有余,营改增到底将如何为企业带来减税红利,减轻企业负担?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企业面临哪些机遇?企业如何做才能真正利用好此次改革,为自身发展谋“福利”?
本期《成都经济观察》将聚焦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为企业呈现不一样的“四本账”:不仅用数字反映改革红利,同时专访权威专家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经济学博士刘蓉,为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深入分析此次营改增全面推开将为其产生的减税效应及影响,同时针对营改增,为企业提出对策、权威支招,助力企业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大潮”之中获得减税红利。
第1本账——建筑业
建筑服务包括哪些?
建筑业作为此次新纳入试点的行业之一,其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比如: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建筑业营改增后有哪些变化?
建筑业缴纳营业税时,税率为3%。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因为分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含本数)而分别对应两种计税方法,其中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因此,建筑业营改增后税率和计税方法都将发生变化。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1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两种方法销售额均不含税)
专家点评
营改增将提高建筑行业利润率
推行营改增对建筑业纳税人来说可以有效避免建筑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缴纳增值税后仍需课征营业税带来的重复课税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提高建筑行业利润率。同时,购进机械设备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促进行业的技术性和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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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需选用适合自身的计税方法
面对营改增,建筑业企业可以从两方面更好地获取减税红利:首先,建筑行业企业需要准确选用适合自身的计税方法。就企业上下游链条而言,若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靠承接的“上游”企业以及“下游”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业务,建筑业企业应当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否则就会承担丢掉业务的风险,影响生产经营业务的扩展。就企业本身经营项目而言,目前可以就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以及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这类项目可供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高,若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则难以有效抵消11%的增值税税率带来的高税负。建筑施工企业要对自身项目做一定的税收相关估算,评估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选择合适的计征方式。
其次,企业应当改善其经营管理模式,以降低自身的税负。一方面,提升企业财务核算与税收管理,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与管理,同时还应严格控制工程款的发放,合理安排进项税额的抵扣进度;一方面,加强投标及造价人员培训工作以及工程合同管理,熟悉工程计价的构成基础变更内容,以便确定出可行合理的投标报价;另一方面,企业应当加快固定资产设备更新、推进技术改造,实施创新推动发展的战略。
第2本账——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包括哪些?
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营改增后有哪些变化?
以往缴纳营业税时,税率为5%,营改增后其税率和计税方法也将发生变化。记者了解到,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如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二手房交易等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以成都为例,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两种方法销售额均不含税)
专家点评
营改增有利于楼市“去库存”
二手房交易是最贴近个人的,关注度也非常高。除了二手房交易,房地产行业的营改增也非常值得关注。
营改增改革中,土地成本、新增的不动产纳入抵扣等减税规定将成为减税力度最大部分。对于按照11%的增值税率缴纳增值税的房地产开发商一般纳税人,在计算销售房地产增值税额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此外,开发成本占比较大的建安成本也纳入进项税抵扣。这些规定有效地保证房地产开发商只对其增值的部分进行纳税,也有助于房企减轻税负,相对应企业的利润率也会因为税负的降低而提升。同时,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使得市场上对不动产的投资购买需求增加,对于楼市以及不动产市场而言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实现楼市“去库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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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增强自身竞争力
首先,房地产企业应当就销售、出租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以及房地产老项目等业务是否选择简易征收方式作出决定。在估算不同计税方式带来的不同税负时,须综合考虑流转税、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整体税负的影响。
其次,土地成本纳入成本抵扣,对于在一二线城市土地成本占比高的房地产企业来说,这无疑是利好。且开发项目增值率越高,企业得到的减税红利越多。再者,因为按照新的计税方式,建安成本可以予以扣除,使得精装修、高档公寓、绿色建筑、智能建筑、产业化建造的住宅等建安成本高的产品在市场中就会更有利。
最后,企业需要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对上下游产业链厂商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取得足够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应对与解决过渡期内不同项目、不同计税方式并存的管理问题。
第3本账——金融业
金融服务包括哪些?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业营改增有哪些变化?
金融业缴纳营业税时,税率为5%,营改增后金融业纳税人也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两种方法销售额均不含税)
专家点评
金融业的税收负担不会加重
总体来看,营改增之后金融业的税收负担不会加重,甚至从中长期来说税负是会有所降低的。虽然征收范围有所扩大,原本不在税基中的银行同业业务利息收入,政策性金融债及普通金融债等的持有到期利息收入均要按比率征税。但是营业税下的优惠政策和免税条款在增值税下基本予以保留,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可抵扣等都有利于降低金融业的整体税负水平。
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各个子行业影响略为复杂。银行业税负水平可能上升,但幅度较小。作为银行利润主要来源的贷款业务,由于营改增明确规定贷款利息支出不可进项抵扣,营改增之后部分银行整体税负水平可能会上升。保险业本身存在的税前抵扣、净额计税等优惠政策有望延续,营改增对行业整体的减负的短期效果不太明显,但随着保险业的咨询、租赁费用进项抵扣机制理顺,整体税负有望逐步降低。证券业税负影响不大,净利润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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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重新考虑“资金池”
营改增实施的新规定指出对于接受贷款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来说,贷款服务以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的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该规定使得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服务和收取手续费等业务很难直接将其收取的增值税向借款方进行转嫁,这点需要金融业相关纳税人予以注意。同时,考虑到贷款业务不仅仅局限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之间属于贷款服务定义范围内的应税行为,都应按照贷款服务来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企业集团以及关联企业之间需要重新考虑“资金池”的经营安排。
此外,金融业纳税人应加大对财务部以及技术部人员的培训,学习梳理营改增对金融机构各类业务的影响。财务上应对增值税核算申报做好税务风险防范,技术上在尽量减少对核心业务系统、已建成系统的改造的基础上,应尽快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对内部业务、分支机构税负情况的监控,做好税务风险分析与筹划工作。
第4本账——生活服务业
生活服务业包括哪些?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有哪些变化?
营改增后同样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生活服务业针对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统一改征6%的增值税;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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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企业税收负担和成本降低
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由于服务型企业不是增值税纳税人,不能抵扣上游企业已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所以既支付营业税又支付上游企业的增值税,存在双重税负现象,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服务型企业按销售增值额,即本期销项税抵扣本期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税款,大大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和成本,从而节省企业资金流,增强企业活力,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贯通,税负一致,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提高其整体经济效益。
权威支招
紧抓国家有关扶持政策
减少企业税负
首先,营改增实施后,生活服务业中有的服务可以抵扣,有的服务不能抵扣。例如住宿服务可以抵扣,员工出差发生的住宿支出可以抵扣,旅游服务也可以抵扣,但是企业职工旅游属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现实中可能比较常见的是一些服务能抵扣的项目与不能抵扣的项目混在一起。比如,企业组织员工外出培训期间旅游,由培训机构找旅行社,最后向企业一并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培训属于教育服务,可以抵扣,但其中的旅行应属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企业应当拆分。生活服务业中未列明不能抵扣的项目中很多可能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企业应当注意区分。
其次,企业应谨慎管理有关增值税的明细账,同时要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在营改增之后,谨慎建立并管理增值税的明细账,有助于企业确认营业收入,同时有助于应对税务部门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稽查。
另外,企业应认真参与增值税扶持政策的实施。营改增之后,并非所有企业的税负都降低了,有的企业税负反而会增加。而企业税负的增减除了和企业本身的发展及性质有必然的关系之外,还与企业的市场地位和所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密切的关系。这就要求服务性企业财务应该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期间,紧抓国家的有关扶持政策,参与实施,减少企业税负。
本报记者 温珙竹 实习记者 李艳玲本报制图 江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