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互换致叔侄交恶法官调解护春耕生产
- 发布时间:2016-05-06 09:17:19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多亏法官化解了我们两家的积怨,不然我们叔侄俩见面不相识的日子不知何日到头!”老李拉着办案法官的手连连感谢。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洲湖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老李与被告小李均是安福县洲湖镇人,两人是叔侄关系。上世纪90年代初,经老李与小李的父亲协商,老李将自家“无岭上”一块1.2亩的责任田与小李家的一块责任田互换,双方约定“换田不换权”。几年后,考虑到换出去的责任田离自家近,易于管理,老李便开始与小李的父亲商议把互换的责任田换回来,但小李的父亲却认为当初换地时,“无岭上”这块责任田还比较贫瘠,经过自己几年的精心耕种,土地变得很肥沃,因此不同意换回来。
2013年,小李的父亲去世后,“无岭上”由小李继续耕种。老李多次向小李提出将互换的责任田换回,自己要种植烟叶,均被小李拒绝。今年初,老李不顾小李反对,先后两次将牛粪放到“无岭上”责任田中,都被小李铲出,进而引发双方互殴。之后,经派出所、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老李将侄子小李起诉至法院,要求换回自己的责任田。
现正值春耕时节,矛盾拖下去就会耽误农时。办案法官感到案情紧急,接案当日便到实地查看,走访当地村民了解情况,并约双方现场调解,但由于叔侄俩积怨太深,调解不欢而散。之后,办案法官了解到老李和小李有一位共同的亲戚,与双方关系都很好,于是法官便找到这位亲戚,让其帮助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近日,办案法官将原、被告及其亲戚通知到法庭,用情、理、法进行调解、感化,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老李同意“无岭上”交给小李继续耕种,小李则将自己家一块面积约1.3亩的责任田换给老李,双方同意在今年政府组织换证时,将土地权属变更。至此,一起持续多年的土地互换纠纷得到圆满化解,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杨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