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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房地产去库存计划

  • 发布时间:2016-05-06 09:16:5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正式出台,此次行动计划11项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省去库存行动,结合东莞实际而制定的。新规定的出台,意在解决东莞房地产市场库存的区域性和结构性不平衡的问题,促使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地发展。

  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成重点

  东莞市住建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房地产库存区域性、结构性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相对商品住房而言,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形势较为严峻,是东莞去库存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工作部署,东莞被划为二类城市(库存规模500至1000万平方米),去库存任务在全部消化2016至2018年商品房供应溢出部分的基础上,化解4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其中商品住房10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30万平方米。

  去年以来随着深圳购房者的涌入,东莞楼市住宅去化加快。据了解,2015年东莞的住宅库存面积为557万平方米,去库存时间为9.2个月。截至2016年4月,东莞住宅库存量同比大幅减少55%,为251万平方米。按照前6个月的平均消化时间,去库存时间低至2.2个月,较一年前大幅缩短了7个月,幅度达76%。

  和快速消化的住宅库存相比,硬币的另一面是非住宅商品房的库存出现积压。截至今年4月,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约为344.46万平方米,比2月底增加1.25万平方米,据测算非住宅商品房约为42个月,与住宅库存相去甚远。

  合富地产东莞市场研究总监李兴旺认为,东莞去库存在住宅市场方面完全没有压力,甚至可以说是无库存可去的状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成为本次去库存计划的重点,可谓意料之事。

  据悉,此次行动计划出台11项政策措施,有过半措施专门针对非商品住房去库存而制定。未来一段时间内,东莞将合理控制商铺、写字楼项目的开发和供应规模,并探索出台政策,盘活现有的非住宅商品房库存。

  同时,东莞将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众创空间及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引导开发商自持物业经营,促进房地产开发模式转型升级。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发展总部经济园区、新兴产业基地等合法合规用房,优先适度向自持物业企业商品房倾斜等。

  “90/70”政策10年历史正式终结

  此外,根据新出台的计划,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责任的原则,各镇街承担本次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主体责任。

  东莞市住建局作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牵头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衔接顺畅。发改、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公积金、经信等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合措施。同时,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去库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确保落实到位。对库存规模较大、去库存进度缓慢的镇街进行重点督导和预警,将去库存工作纳入相关考核项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终止“90/70”政策首次出现在东莞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中:“对商品房项目停止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这意味着执行了10年之久的“90/70”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相对应的是,“90/70”政策下的双拼、多拼户型等异型房源也将不再困扰东莞的购房者。

  此次行动计划还提出,在规划条件许可前提下,适度允许库存房地产项目调整房屋套型结构。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前提下,允许在建商品住房项目适当调整套型结构。

  据悉,行动计划还要求各部门要多渠道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稳定商品住房价格。其中,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成本。鼓励搭建商品房团购、团租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商企业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东莞已经在陆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工作,接下来这项工作将继续加强,切实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成本。”东莞住建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行动计划还提出加大居民购房金融、税收支持,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相关的金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积金政策,东莞已经在落地执行,行动计划将强化相关措施的落实。”上述负责人介绍。

  此外,还有一大亮点便是支持老旧社区居民换置新房,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探索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支持城市老旧社区居住超过一定年限、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无自有住房的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不低于城镇居民家庭小康水平住房面积。

  ■链接

  东莞去库存行动计划11项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

  ●加大居民购房金融、税收支持,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支持进城农业人口置业,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支持老旧社区居民置换新房,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合理控制商品房供应规模

  ●适度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多渠道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稳定商品住房价格

  ●引导开发商自持物业发展,促进房地产开发模式转型升级

  ●因地制宜,出台鼓励措施,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

  ●完善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区域间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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