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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项目摘了一顶“穷帽”

  • 发布时间:2016-05-05 02:30:5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张国凤

  驼巷村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村集体经济项目试点村,通过成立以农机服务和设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为主的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驼巷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形式,近两年来,以小额信贷方式扶持村民发展养殖业,全村种植结构得到了大幅度的调整,玉米种植面积的扩大为养殖业提供了优质饲料,有效扩大了养殖业规模,提高了种植养殖效益。

  驼巷村地处六盘山余脉之间,海拔平均高度1860米,年平均气温5摄氏度左右,属半阴湿冷凉气候。冰雹、霜冻、春旱、夏秋雨涝等自然灾害频繁。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687户3099人,属回、汉共居村。全村土地面积1.13万亩,以山地为主,耕地面积9000亩,人均2.9亩,建档贫困人口260户1165人,贫困面为37.8%。低保对象174户407人,五保户5人,重度残疾70人。

  驼巷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村委会签订了《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责任书》,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4年4月,驼巷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保本微利、持续经营、群众受益、集体增收”的原则正式运行。具体做法是贫困户个人申请、五户联保、村组审核、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批发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5个环节。从2014年6月启动至2015年12月,已分两批共发放贷款323万元,使用期限分别为18个月和24个月,并实行惠农贷款利率,支持养殖户208户。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对资金的使用做了明确规定。按照“划分事权、相互制约、分清责任”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项目实施主体,全权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运行中摸底调查、审批发放、资金回收、财务管理。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作为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工作负总责,包括政策把关、资金监督和资金安全;村委会主任负责现金收付,村会计负责财务票据收集、核算、汇总、上报,并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试点近两年来,通过村集体提供服务和经济基金扶持,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发挥了村“两委”班子的作用,提升了服务能力,增强了村“两委”的凝聚力,调动了农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自信心。2015年驼巷村农民人均纯收入7800元,较上年人均增加800元,实现了整村脱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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