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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蚌埠等地试水商务执法体制改革

  • 发布时间:2016-05-03 22:31:14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年1月,商务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北京等10个城市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这一文件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速,它对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过去,我国商务执法力量相对分散,缺乏专业化与规范化,也弱化了执法力量。近年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努力克服法规层级偏低、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队伍较弱等困难,在拍卖、典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商业特许经营等领域积极开展商务执法,在创新执法方式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

  福州打造“以人为本”执法队伍

  福州是福建省第一批开展商务执法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2010年,福州市率先在所辖12个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建立12312中心工作站,统一服务热线,成为福建省首个健全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的设区市。

  福州市政府印发《转发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任务、要求、工作目标等,并在市级成立福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依法行政是保证商务执法工作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为此,福建省立足于执法队伍建设实际,主要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竞争激励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上下功夫。结合单位职能,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及执法行为进行认真梳理,向社会公开,确保执法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此外,福州市执法支队采用多种措施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形象。在日常商务执法、12312商务举报诉求件办理过程中,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精神,强化办事时效约束,规范办理时限。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警示、规劝、告诫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化解执法矛盾,促进和谐执法。

  蚌埠批管并重创新执法机制

  蚌埠市商务执法大队成立于2009年,为理顺内部体制,推行“批管分离”,蚌埠市商务局(现商务和外事局)于2010年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将成品油、外派劳务、典当拍卖等审批业务全部归并行政审批科,凡许可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科集中审批,真正实现了受理申请、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制作和送达结果等行政审批全过程环节的“一窗式”办结,确保审批过程的顺畅、便捷。为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整合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执法大队实行了集中执法,通过强化商务执法部门监管职责,杜绝了“批管不分”、“以批代管”、“以管代批”现象的发生,使监管制约有了保障。

  在被列为综合执法试点改革城市之后,蚌埠市商务部门积极推动落实试点工作,力求再上新台阶。他们首先对执法职责进行了梳理,在原批管分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审批和监管执法相对独立、业务科室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

  此外,结合全市商务领域审批与监管执法的工作实际,梳理了内外贸领域的各项职责,归并各类审批备案、管理服务类事项,整合行政监管职能和行政执法事项,明确了行政审批、业务科室、商务执法机构责任。同时,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将监管执法队伍人员配置向执法和监管一线倾斜,充实一线商务执法队伍,合理配置监管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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