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数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5-03 16:29:14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现决定举办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数据管理培训班。本期培训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主办,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11-13日(5月11日报到);
2.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会议中心(江苏省苏州市道前街100号,0512-65220606)。
二、培训目的
为相关各省(区、市)加强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数据管理工作培训师资。通过集中讲授、现场练习与答疑等形式,使参训人员充分理解数据管理规定,熟练掌握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及质量控制等各项操作流程。
三、培训对象及要求
1.相关各省(区、市)环保、卫生计生系统技术牵头单位数据管理员各1人(卫生计生系统参训人员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并组织报名)。
2.参训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较强的表达能力,并承担对本系统各参与单位数据管理员的培训任务。
3.参训人员均需携带笔记本电脑,有条件的尽量携带平板电脑及上网设备。
四、其他事项
1.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参训人员交通费自理,超额人员费用自理,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2.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5月4日前将培训回执电子件发送至jin.di@prcee.org。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金笛 索文宇
电话:(010)84632792、13161352305、18600045973
传真:(010)84665441
邮箱:jin.di@prcee.org
附件:1.培训日程
2.培训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
培 训 日 程
日期
时间
培训内容
主持/主讲
5月11日
15:00-22:00
培训报到
5月12日
09:00-09:30
“专项调查”数据管理概况
王建生
09:30-10:00
数据管理办法与技术管理规定要点解读
王松旺
10:00-10:30
答疑
10:30-11:30
“专项调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操作及账户设置与权限管理
邢晶晶
11:30-12:00
练习(一)
12:00-14:00
午餐
分会场一
14:00-15:00
环境与健康样品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实验室注册、任务分配、样品采集、样品流转管理
邢晶晶
15:00-15:30
练习(二)
15:30-16:30
环境与健康样品信息移动采集系统——数据上报模板定制与结果上报
金笛
16:30-17:00
练习(三)
分会场二
14:00-15:00
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应用
王松旺
15:00-15:30
练习(四)
15:30-16:30
健康调查人群抽样管理
邢晶晶
16:30-17:00
练习(五)
17:00-20:00
晚餐
5月13日
09:00-10:00
iDATAFAX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上报
索文宇
10:00-10:30
练习(六)
10:30-11:30
iDATAFAX数据管理系统——数据QC注释审核处理
11:30-12:00
练习(七)
12:00-12:10
培训总结
王建生
12:10-14:00
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