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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福州买房办证和开具住房情况证明可合并办理

  • 发布时间:2016-05-02 08:29:33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吴恩儿) 1日起,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将买房办证(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买房办证)与申请购房契税优惠涉及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合并办理。

  之前,福州市民买房办证并申请购房契税优惠,需先到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申请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再到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证。也就是说,办证相关手续需经历申请开证明、领取证明、申请办证、领取权证等4次往返。而5月1日起,只需申请开证明和办证、领取权证2次往返即可。

  不过,需提醒的是,根据当前政策,首套房、二套房是以家庭(含购房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为主体认定。申请办理手续时,务必同时带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持原件核对并提供复印件。

  另外,由于各区房管局房屋交易税收征收模式不同于市本级,区办证仍按以往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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