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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 北京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近三成败诉

  • 发布时间:2016-04-29 10:5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记者李万祥)2016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即将满一年,4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情况。一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为10.7%,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北京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娄宇红表示,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是新行政诉讼法规制行政权力行使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涉诉行政机关顺应新法的要求,积极出庭应诉,数量达到587件,应诉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60件,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应诉的529人。通州区区长岳鹏、顺义区区长卢映川、门头沟区区长张贵林等区县政府以及市规划委主任黄艳、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等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主动带头出庭应诉,有效地带动了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向纵深推进。

  据介绍,从败诉案件类型上来看,两类案件败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一是行政行为因程序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的案件有明显增多,占全部一审败诉行政案件的13.1%。二是行政不作为类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较为突出。

  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轻微违法且对相对人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可以判决确认违法但不予撤销。因此,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行政行为因逾期履责、送达文书不规范等程序轻微违法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

  娄宇红指出,根据新法关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立法宗旨,北京法院强化司法审查标准,对违法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不严格履行、怠于履行职责的,坚持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无效或者变更以及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从去年5月1日到今年4月20日,北京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同时,各层级行政机关涉诉案件也实现了普涨,其中层级较高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北京市政府涉诉案件涨幅更为突出。

  行政案件收案数的大幅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新行政诉讼法加大保护诉权力度的规定,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现了落地生根,有效化解了困扰行政审判多年的“起诉难”的问题,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

  据统计,一年来,北京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3310件,同比上升67.55%。从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市法院在2015年度一审行政收案数列全国法院第五位的情况下,一审审结行政案件数量排名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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