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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凭纳税记录可申请贷款

  • 发布时间:2016-04-29 10:33:16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杨剑峰

  福州晚报讯 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如今正逐步拓宽。昨日上午,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福州市地方税务局与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进行“银税互动”合作签约。今后中行将采纳市国税和市地税提供的福州地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评价等级在A级的中小型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凭自己的良好纳税记录可以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张孔院总会计师、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叶泓总审计师与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田泳行长分别代表三家合作单位正式签署了《“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协议》。此次三方建立征信互认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和中行在各自的信用评价体系中引入对方的信用评级结果并实现联动管理,今后纳税守信企业将得到中行优先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及相关信贷支持服务。同时,税务机关也将中行的信用评级结果引入纳税信用评价外部参考信息,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和完善纳税信用评价。

  据了解,中行推出的“税贷通宝”业务将采纳市国税和市地税提供的福州地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评价等级在A级的中小型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支持,根据企业的综合纳税金额给予其一定的纯信用贷款额度,配备专项信贷资源和信贷支持,使纳税信用成为中小企业的信用资产。中小企业凭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纯信用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00万元,期限1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到期可年审续贷。

  过去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银税互动”相关业务突破了银行传统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主的评价授信方式,实现以小微企业纳税额度、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积累相结合的评价授信新模式。业内人士表示,开展“银税互动”活动是经济新常态下对小企业“雪中送炭”的重要举措,为有市场、有发展潜力、按时足额纳税但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有利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缓解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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