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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九成野生动物生存空间受挤压 现行保护法难以适应新形势

  • 发布时间:2016-04-29 03:00:15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4月28日讯 记者黄俊毅报道:“根据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结果,我国87.7%的野生动物种群因栖息地缩减、割裂、质量下降、人为活动干扰等原因,生存空间不断受挤压,不少濒危物种的栖息地、鸟类集群活动区域及迁飞通道面临着土地开发、农业开垦、环境污染等威胁,前景堪忧,保护形势依然严峻。”4月28日,在全国野生动物保护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司长、中国大熊猫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希武说。

  “珍稀物种保护的最大问题是栖息地破碎。栖息地与野生动物的关系如同唇齿关系,栖息地干扰、破坏、退化和缩减是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下降的主要原因。”张希武说。

  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总工程师严旬透露,我国现有2140种野生动植物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我国现有脊椎动物中有900多种生存受到威胁,高等植物中有3700多种生存受到威胁。

  “我国大量物种处于稀有或濒危状况。有44%的野生动物种群呈下降趋势,高等野生植物种有15%至20%处于濒危状态,高于世界平均值。”严旬说。

  导致濒危高于世界平均值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濒危物种种类多、分布范围广,且大多处于偏远落后地区,基层力量薄弱,技术手段落后,投入严重不足。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发布于1988年,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副司长王维胜介绍。具体表现为: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强制保护力度不够;对部分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行为,缺乏惩处规定或惩处力度不够;不少物种已下降到濒危程度,却还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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