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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超期未检电梯最高可罚30万元

  • 发布时间:2016-04-20 16:29:40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成龙、通讯员胡琼之)昨日,武汉市质监局召开电梯等特种设备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透露,武汉市质监局正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重点对超期未检电梯或检验不合格电梯展开综合治理。

  按照《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但江城仍有部分在用电梯,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暗藏安全隐患。武汉市质监部门正对这些电梯逐家上门检查、建立台账,并督促整改。整改后达标的,将逐家逐台销号。

  武汉市质监局提醒,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如果发现在用电梯超期未检,应赶紧停用。若电梯超期未检一经发现,质监部门将立即封停,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此次电梯安全攻坚战还将对老旧问题电梯和故障多发电梯进行综合治理,并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市场,加快推进武汉市智慧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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