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第四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16-04-18 15:30:56 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420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19人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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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李志敏等420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曹权等19名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