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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正密切关注“问题气体”成分检测

  • 发布时间:2016-04-16 08:14:00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丹丹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下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江苏、北京两地出现的“问题气体”致部分患者失明事件进行回应。国家卫计委称,将密切关注问题产品中有害气体的成分检测进展,以便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更强的医疗救治措施,准确评估患者病情,尽最大可能减轻对患者的损害。

  未收到新发不良事件报告

  2015年6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眼科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氟丙烷(批号:15040001)为患者进行了眼内填充手术。术后部分患者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视网膜血管炎、视功能损伤等症状。

  国家卫计委回应称,经医院随访及评估,共有71名患者发生严重眼用气体视网膜毒性反应,其中北京大学第三医院45名、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6名。

  医院为患者实施了持续性个案管理,组织专家对患者进行会诊,制定了个体化医疗救治方案,提供医疗救治、随访和评估,并为患者就医设立绿色通道。国家卫计委组派专家队赴医院进行会诊、指导,对治疗和预后评估等提供帮助。目前,患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全部由医院垫付。

  国家卫计委表示,截至目前,未收到新发不良事件报告。

  患者可向医院和厂家索赔

  国家卫计委表示,高度重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工作。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此事件属于因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患者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追偿。

  据介绍,部分患者已在当地法院提请司法诉讼,目前法院正在依法审理中。

  部分患者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患者,医院先行垫付了赔偿款;其余患者表示将在治疗终结后依法解决赔偿问题。医院将依法向涉事企业追偿所垫付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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