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0省市启动数千海绵城市项目 盲目跟风投资不可取
- 发布时间:2016-04-15 07:1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被认为有数万亿投资空间的海绵城市第二批试点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据悉,住建部门正在进行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的筛选,申报城市在经过初选入围和竞争性评审之后即可评为试点。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有青岛、湛江等多个城市递交材料申报2016年“海绵城市”国家试点。与此同时,超过20个省市发布推进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划,并启动超过数千个项目。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有专项资金的支持,地方政府申请试点的热情高涨,甚至规划了巨额的投资计划,但应警惕重建设、轻管理,重投入、轻运营的做法。
规划 多地密集出台建设方案
近日,山东省发布将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潍坊、泰安、临沂、聊城、滨州五市,以及青州、曲阜、莒县等三县入围试点。据悉,山东省财政将筹集资金2亿元,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实现海绵城市改造。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资金使用上,鼓励试点市县根据实施方案,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海绵型示范道路、公园、单位和小区的创建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山西省也于近日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山西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意见》指出2016年底前,太原市、山西科技创新城要率先开工建设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各设市城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南省也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三亚市作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向全省推广。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陕西省日前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的意见,提出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并对此提出日程表,即到2020年,陕西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目标。此外,陕西省还将在全省选择2至3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在我国经济放缓的背景下,投资的作用愈加显著,但由于多个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因此,海绵城市成为地方政府的“香饽饽”,认为可以带来大量资金涌入。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此前就坦言,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建设海绵城市是重要的投资方向。据估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投资空间。据悉,试点城市能够得到中央财政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三年建设期内,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海绵城市,住建部要求自2016年4月起,各地需在每月5日前填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包的建设进展情况,同时,该记录表将作为申请海绵城市试点、专项建设基金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优惠贷款的基本条件。第二批申报城市资格条件需试点区域增加一定比例的老城区。
动态 投资千亿积极上项目
近月来,全国各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如火如荼。众多城市将海绵城市作为2016年投资的重中之重。济南市把建设海绵城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据悉济南共安排43个大项、137个子项,总投资79.26亿元,通过2至3年完成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福建泉州今年初步拟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794个,总投资23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7亿元。湖南岳阳所有的市政和房建项目都纳入政府管控范围,将按海绵城市要求严格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从现在开始的三年内拟投入40亿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湖北武汉也指出,计划到2017年,完成389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总投资155.16亿元。
同时,广东湛江指出未来将投资约46亿元,实施147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其中按片区整体打包实施PPP项目约28.52亿元,占总投资的62%。四川成都方面,2016年计划投资260亿元,共计130个项目,包括环城生态区海绵综合体工程、海绵型城市水生态工程、海绵型绿地工程、海绵型小区建设工程、海绵型道路工程。
南宁方面,2016年一期城建计划安排海绵建设项目共75项,续建、新建项目(含示范区外4个项目)53项,前期项目(含示范区外1个项目)22项,年度项目总投资49.2亿元。遂宁市今年已明确12个项目包实施任务,计划年度投资总额将超27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武汉、济南、成都、池州、遂宁、湛江等近20个城市总投资达2671亿元,总项目量达到2052个。
警惕 盲目跟风投资不可取
业内人士指出,海绵城市应该尊重科学,不应过分夸大或贬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作用,不能一味地不看地质条件盲目投资。
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院长李俊奇认为,海绵城市的建设不能“一刀切”,过分地夸大或者贬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作用。“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能够减少径流总量、减轻径流污染、美化环境,这是无可争议的。但是遇到大暴雨,若没有管渠系统的快速排放,城市还是会面临内涝的问题,因此在海绵城市建设时需要将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和灰色雨水基础设施(传统的雨水排放模式,以管渠、水池、泵站等为主)有机结合在一起。”
李俊奇强调,海绵城市需要因地制宜建设。“我国地域辽阔,水文地质、水资源、水环境等情况差别巨大。比如南方的一些地区土质是黏土,雨水下渗率很低,下凹式绿地的设计与其他土壤渗透性强的地方就有差别,需要在地下铺设收集管,及时将过量雨水导出。”
同时,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凌表示,应避免重建设、轻管理,重投入、轻运营的做法。一方面,海绵城市建设效果是否可持续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后续管理维护,如河道及调蓄池的保洁清淤,影响开发设施的定期清理和检查等等,都需要人员和费用。
另一方面,目前很多试点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较多,已有的资金和政策难以有效支撑后续运营管理。虽然国家鼓励采用PPP模式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可经营性差,如绿地、广场、道路改造等项目不能直接产生运营收入,企业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预期收益不乐观,没有积极性,相关项目特别是老旧城区海绵体改造项目吸引投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