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 发布时间:2016-04-15 02:32:02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合肥4月14日电(记者程士华)安徽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实施意见,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分项目按标准由中央、省、市县(区)三级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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