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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发虚假房源将面临严管

  • 发布时间:2016-04-13 07:29:50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霞)中介发布虚假房源、违规售房将面临严管啦!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省会将重拳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多举措规范该行业市场。4月11日,石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未来两个月石市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整顿,对违规经纪机构将通过记入信用档案、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等手段进行惩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房地产市场迅速回暖,房地产经纪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损害房屋买卖当事人权益的现象出现。石市房产交易中心中介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经纪市场迅速发展,在活跃房地产市场、提高房屋交易效率、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经纪机构法律意识淡薄、诚信度差,未办理备案就擅自开展业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违规收费,侵占挪用交易金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亟待整顿规范。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九大方面: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住建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经营场所信息公示不完整,收费项目、标准标示混乱的行为;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或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骗取银行贷款、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供收费标准的行为;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未设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证书的行为。

  此次对房地产经纪市场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两个月(4月11日-6月10日),主要针对市内四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和高新区,各区住建局将对辖区内的经纪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对存在问题的经纪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曝光典型案例。按照《通知》部署,到本月底前,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住建局将组织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经纪机构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进行整改,并向辖区住建局报告自查及整改结果。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住建局要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摸底,建立台账、进行信用评价。

  “我市将加大对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通过记入信用档案、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等手段进行惩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石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石市将进一步完善存量房网签制度,逐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行内人员的职业操守,并接受社会的举报和投诉,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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