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蔬菜更多惠及百姓
- 发布时间:2016-04-11 11:29:32 来源:西藏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蔬菜,是人们摄取营养的重要来源,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消费品,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那么,蔬菜如何惠及普通百姓?从生产角度来看,蔬菜是种植者的经济收入来源;从消费角度来看,蔬菜是百姓餐桌上的重要食物。
上世纪90年代以前,我区蔬菜品种单一、自给率低,“吃菜难”一度困扰着全区群众。那时,蔬菜对于农牧民增收、群众食用基本无“惠”可言。
随着党的惠民利民政策的实施,我区引进温室大棚为主的设施生产技术,开始进行蔬菜种植。尤其近年来,自治区大力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先后实施了无公害蔬菜生产建设项目,在日喀则、山南、林芝和昌都等地区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这不仅带动了当地农牧民增收,也为生活在雪域高原的群众餐桌上增添了品类丰富的蔬菜。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不仅对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丰富和改善群众的膳食结构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我区发展蔬菜产业起步晚、基础差,虽然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规模太小,分布零散,偏远牧区尚未形成规模型蔬菜基地,我区蔬菜产业发展任重而道远。
发展蔬菜产业是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资金扶持。由于我区自然条件限制,蔬菜种植也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必须在水利、土壤、肥料、品种、栽培技术以及防治病虫害等方面狠下功夫,培养一批特色蔬菜种植的农牧民技术队伍。此外,逐步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延伸蔬菜生产加工链条,带动基地和农户更好更快发展。
让蔬菜惠及消费者,则主要集中在“物美价廉”一词上。这就要求蔬菜种植过程全绿色、无公害,流通过程时间短以保障蔬菜新鲜,建立产销一体化机制,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其中,拉萨市开展的“农超、农企、农校、农餐”对接工作,便是很好的范例。然而,生产者与消费者眼中的“惠”属对立统一关系,一方的“惠”有时可能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利益。这时,就需要有关部门强化宏观调控,把菜价稳控在群众能够承受的合理范围。
蔬菜种植户、消费者、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共赢,是我们共同的期待。这样,蔬菜作为商品,才能更好地惠及更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