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户人家在小康路上掉队”
- 发布时间:2016-04-11 04:30:58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张霞曹元良本报记者李亚新
自2014年3月31日开始,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启动“合力救助帮扶、增进民生福祉”行动,按照“一个帮扶对象、一个帮扶小组、一套具体帮扶办法和目标”的原则,建立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扶贫机制。
全区共动员103个区直部门和338家企业,通过各级慈善组织募集资金3565万元,对465个村居的4591户、9990人进行救助帮扶。截至2015年底,近2年时间的帮扶,已使23个村居,1729户、3529人脱贫。被当地老百姓誉为“最接地气的救助”。
临淄区委书记宋振波说:“这次救助帮扶行动,充分考虑了每个要素、每个环节,强化顶层设计,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形成了一套长效工作机制,不让一户家庭在小康路上掉队。”
严格程序,明确“帮扶谁”
扶贫行动以无集体经济收入、救助对象代表性强的皇城镇坡子村作为试点。该村原有困难家庭13户,经村民代表和党员评议确定并进行公示后,最终确定了9户17人为帮扶对象。落选村民刘玉兰说:“别看俺落选了,但是看到帮扶公开公正,俺们心服口服!”
“底子清、情况实是开展救助帮扶行动的首要环节。确定的4591个困难家庭全部由村居群众和党员评议确定,没有一个是关系保、人情保,实现应保尽保。”临淄区民政局局长张成刚说。
临淄区把经大病医疗救助后依然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现实生活中不属于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一并纳入扶贫范围。对扶贫对象按照“从下到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分四步进行确认。第一步,由驻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走访调查,初步确定救助帮扶名单;第二步,将名单分别提交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街;第三步,镇街进行调查核实,建立救助帮扶对象台账;第四步,镇街、村居将确定名单报区民政局、残联备案。
民政局、残联通过明查暗访、进村入户等形式,对救助帮扶对象进行核实。同时,按季度定期通报镇街困难家庭减少情况,确保救助对象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困难家庭数量逐步减少。同时,每季度“抽签考核”,随机抽取部分镇街、村居,对救助帮扶对象进行核实,抽签核查情况纳入日常考核。通过以上几道关口,确保了救助对象真实准确,彻底杜绝了人情保、骗保、冒领等现象。
明确标准,确保“帮扶好”
每个村分别制定了1本救助台账,每个救助家庭家里也都有1本帮扶家庭记录薄,详细记录着各项帮扶事项。
该区按照“一户一策”量体裁衣,对困难家庭,按照具体情况,分别给予针对性救助帮扶。例如,对祖孙相依为命的,孩子的衣物、生活费用、上学费用等一并给予解决;对有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优先安排村内公益岗位;对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在保证政策救助不变的情况下,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并帮助拓宽销售渠道。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就业脱贫等措施,全区低保困难群众核减了1124人。
“一个低保家庭只要保证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就能过上正常生活。”坡子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王兆勇算了一笔账,每人每年需要3600元,减去各类政策性收入,每人每年大约还有1000元的缺口,这部分资金由包建单位补齐。
对低保残疾人按照残疾程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300元的“护理费”,对低保失能老人,按照生活自理程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100元的“护理费”。
“过去都是把补助金直接打到卡上,但是这些人舍不得花,或者其他原因,生活质量、生活环境没有多大改变。”有着13年乡镇工作经验的金岭回族镇民政主任周元禄说。
临淄区创新补助形式,变补助金为护理费,用护理费聘请监护服务人员,签订协议书,明确护理内容,为“两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每月通过不定期走访,实地查看护理效果,对达不到协议护理要求的,将扣除下个月的护理费。
敬仲镇钓鱼村村民张仿汤老两口都已年过80,他老伴因脑血栓后遗症常年卧病在床,4年前,张仿汤也因病半身不遂,腿脚至今行动困难。独女出嫁至邻村,每天都会抽出空来照料老人。老人说:“俺老两口都有残疾,政府每月每人出300元,还雇着俺闺女专门照顾俺,还有不少其他救助,俺觉得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
夯实责任,确保“谁来扶”
包建单位负责筹集救助物资、资金,按照镇街、村居的救助方案,对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帮扶。包建单位不直接制定具体救助方案,有效避免了包建单位之间救助不平衡、包建单位与困难家庭之间难协调的问题。
“这一次救助帮扶,我们没有把捐款作为重点,但各包建单位、广大企业家都不约而同地出资捐款,支持救助帮扶行动。”朱台镇镇长孙守强说。
广大群众由感动到互动、由互动到行动,积极捐款捐物,传递爱心。全区救助基金发展到169个,总额达3600多万元。朱台镇政府基金会一次性收到企业捐资1100多万元,稷下街道尧王村群众捐资110多万元……
与此同时,区政府也进一步丰富“政策礼包”,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大病医疗救助、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培训救助、法律援助等7项救助政策进行了整合。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医疗救助比例自65%提高到70%;设立最低救助标准,将低保边缘家庭的最低救助线设置为1000元,2015年共为1284名贫困群众发放大病救助金514.8万元。在救助时限上,缩短到最多15个工作日,对一些遭遇车祸、人身伤害的急难家庭,实施即时救助;在救助金额上,从以往的最高4000元提高到8000元,2015年共为110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30.6万元。
通过对占全区人口1.7%困难群众的救助,得到了100%群众的赞誉,花钱不多,反响巨大。“困难家庭因解困而高兴,村居因有了干事平台而高兴,企业因帮助了别人、受到了教育而高兴。收益最大的是党委、政府,赢得了最广泛的民心,树立了更良好的形象。”临淄区区长白平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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