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实控人涉3宗罪被罚
- 发布时间:2016-04-09 01:50:23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错过联姻分众的宏达新材,其实际控制人朱德洪4月8日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信息操纵伴随信披违法及内幕交易,朱德洪被证监会处以360万元的罚款。
2015年6月17日,宏达新材及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分别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此后,朱德洪申请辞去了公司所有职务。
2015年6月3日,公司通过了与分众传媒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分众传媒拟借壳宏达新材上市。但随后的被立案调查成为宏达新材转型中难以跨过的一道坎。
历时近10个月的调查,此事终于接近尾声。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涉嫌信息操纵,伴随信息披露违法及内幕交易。
张晓军称,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朱德洪与上海永邦合谋,利用信息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宏达新材股票交易价格。此外,2014年,在宏达新材投资北京城市之光的项目中,朱德洪在确信城市之光业绩有重大变化后,将相关信息告知上海金力方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世雷,建议其卖出宏达新材。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朱德洪累计处以36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上海永邦、上海金力方及相关当事人处以5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就在朱德洪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前两日,宏达新材也收到了证监会的“免死金牌”,经调查,宏达新材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证监会决定结案,这意味着宏达新材不会因为违法而造成暂停上市。
不过,也正因为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宏达新材错失了分众传媒457亿元借壳上市机会,成就了七喜控股成为分众传媒借壳公司的喜剧。
目前,宏达新材仍在寻求新的重组对象,公司股票还将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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