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财经]营改增税分成引争议 崔书文:打包安排合理划分
- 发布时间:2016-04-07 16: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v.cen.ce.cn/video_info/2016-4-7/146001944456.json,553,450
点击进入《我财经》专题
据媒体报道,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去年已经向地方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了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两位东部发达省份的财税官员认为,从调动地方积极性考虑,增值税收入中地方政府分成比例应略高些,建议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可以四六分成。
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崔书文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很多政策改革都涉及到中央和地方重新分配利益的问题,营改增是五五分还是四六分,各有各的道理。东部一些经济发达省份希望地方多留一点,中央少拿一点,而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需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反而希望中央能多拿一点。”
崔书文进一步分析,因为地方的50%还要在省里、市里、县里一级级分,所以一些地方希望得到更多的财力支持,调动自身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另外,这也不只是中央和地方如何划分比例的问题,总体上是我国税制改革的系统性安排问题。“总理的政府报告说的很清楚,一些适合地方的税目要划给地方,一些税收管理的事务要下放。就是说在划分增值税比例的同时,可能会打包安排一些税种的改革。目前来看,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很可能分给地方,而消费税增收范围的扩容和增税办法的改革,应该会成为一个重点。” (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雅坤)
相关文章:
[我财经]刘艳:债转股推出是“一箭双雕” 万亿不良资产可化解
[我财经]刘艳:中国玩具“不务正业”成“星球大战”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