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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征意:增值税或五五分

  • 发布时间:2016-04-06 07:18:41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赵婧 王博  责任编辑:李春晖

  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与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同属于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任务之一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正在推进。目前,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过渡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收入或由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专家表示,过渡方案有利于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未来不排除在调整中央和地方事权后,再进一步调整收入划分。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财政收支情况显示,2015年1至12月,国内增值税31109亿元,营业税19313亿元。长期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位列我国前两大税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这意味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将稳居第一大税,收入规模将遥遥领先。业内人士认为,增值税收入划分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最关键的部分,为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处获悉,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已经向地方征求过意见,下一步在中央层面征求完意见、进行调整后,有望向社会公开。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收入划分会充分考虑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财政部先后多次征求过地方意见。

  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其前提是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同时,要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机衔接。对消费税、增值税分享的范围和比例,中央征求地方意见后,将根据营改增改革进展情况择机推开。

  一位山东省财政厅人士告诉记者:“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已经向地方征求过几次意见,到中央层面是否会有变化不得而知。”该人士表示,收入的划分一定要调动两个积极性,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都考虑进来。

  一些省份财政厅人士对记者表示,赞成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中提出的增值税中央地方五五分成。一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士称:“我们认为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应该尽快出台这个过渡性的改革方案,理顺中央和地方利益划分。”一位黑龙江省财政厅人士表示,赞成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五五分成的方案,不过在具体的技术操作层面上还要斟酌。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省份间对于收入划分比例存在不同看法。东部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由于税源充足,更希望提高地方收入划分比例。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有赖于中央转移支付,希望中央在收入划分中占比更高,从而确保中央有更多资金用于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

  “中央的收入要保证,有可能的话再多给地方划分些就更好了。”上述山东省财政厅人士表示。

  张勤和则表示:“甘肃省是西部欠发达地区,财政自给率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70%以上的部分依靠中央补助。希望通过这次收入划分,稳步提高中央收入占全国比重,进一步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多位业内人士建议,与央地收入划分改革相伴,地方税体系应尽快建立。上述黑龙江财政厅人士称:“这个征求意见稿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方案。我们认为应该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把地方收入体系建立起来。地方有了一定的调控权,更有利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征求意见稿的整体逻辑是平稳过渡。在目前中央和地方事权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原有的财力结构要基本保持,五五分成的比例应该是经过测算、确保和过去基本持平或略有调整。杨志勇表示,这个征求意见稿毕竟是过渡方案,未来还有可能根据动态进行调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随着未来中央和地方事权的重新划分,不排除收入也会进一步重新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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