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卖二手房少缴税
- 发布时间:2016-04-07 08:29:24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五一”前>>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房屋总价×5%
“五一”后>>
二手房增值税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能省多少?
总价百万房产少缴2400元
营业税是以含税价格计税,而增值税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因此,同样的5%税率,增值税比营业税要少。
以一套产权年限在两年以内、总价100万的住宅为例。“五一”前,其营业税是100×5%=5万元;“五一”后,其增值税是100÷(1+5%)×5%=4.76万元。前后相差2400元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胡为琳)5月1日营改增全面扩围后,业界普遍认为,房地产业将迎来减税利好。那么,个人购房的税收成本会不会降?昨日上午,市地税直属分局针对近期房产交易税收热点问题举办的一场“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咨询会”,吸引了不少近期有房屋买卖意向的市民前来咨询。
岛内二手房交易量翻倍暴增
今年2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正式执行。新政实施以来,岛内二手房交易量急剧增长。昨日上午九时,记者到达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大厅时,就看到了排队长龙。“以前我们窗口每天的收件量基本在100多件,3月以来,持续保持在200至300件,最多的一天多达320多件。”地税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负责人告诉记者。
地税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3月,岛内二手房共成交5160套,比增3493套,增长209.54%。其中住宅成交4107套,比增252.23%;享受二套房契税减免优惠的有1201套,减免金额2298.36万元。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共成交582套,享受营业税减免的有550套,营业税减免9331.93万元;享受契税减免217套,减免契税907.93万元。
营改增后购房税负不会增加
营业税改增值税将从5月1日起执行,到时市民买卖二手房税费将如何变化?地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为减少给市民个人带来的不便,营改增扩围前期,二手房买卖税费仍将由地税部门代征。征收的流程和手续也不会有明显变化。
个人卖房会多缴税吗?“营改增后,购房者的税负会有所降低。”地税人员说。营业税是以含税价格计税,而增值税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因此,同样的5%税率,增值税比营业税要少。
具体地说,“五一”前,市民买卖房屋缴纳的是营业税,执行政策是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五一”之后,二手房交易缴纳增值税,但政策是平移的,税率仍然延续5%,且不区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满2年的住房出售均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唯一不同的是计算方法。“五一”前,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算法是房屋总价×5%;“五一”后,二手房增值税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有市民问,营改增后卖房,如果房产较原先并没有增值,还要不要征税?地税人员表示,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平移,主要看购房是否满两年,未满两年的,仍要按税率征收。
同时,税务部门昨日也提醒说,对于原营业税的附加税,改为增值税后如何征收,目前还没有明确。现行的增值税附加税率与营业税的附加税率保持一致,营改增后如何征收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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