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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变”发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 发布时间:2016-04-07 03:29:48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刘久锋)2014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在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给农民带来了更多获得感,为贫困地区激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如今,该项改革正成为贵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力抓手,在全省推广。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三变”改革,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三变”改革相关工作。今年1月12日,贵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明确在全省推广“三变”改革试点工作。

  贵州省副省长刘远坤认为,“三变”改革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和农村金融制度等方面的深层次改革。实践表明,“三变”改革有很强的生命力,不仅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这是“三变”得以存在、得以发展和得以丰富的重要基础。

  “‘三变’改革的精髓体现在给予了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包括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流转权和入股权、农村集体经营资产股份权等权益,符合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刘远坤说。

  “三变”改革怎么干?贵州省委副书记陈敏尔通过“六个更加注重”给出了具体的答案。要更加注重产权明晰规范,认真研究解决确权颁证、股比设置和股权交易等重大事项,为深化“三变”改革奠定良好基础;要更加注重产业项目选择,大力发展收益稳定可靠的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产业,推动农业“接二连三”;要更加注重经营主体培育,打造一批有实力、有责任、有信誉、有管理经验的经营主体,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更加注重探索资本运作方式,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社会资本进入方式、金融资金扶持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要更加注重权益保障,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村集体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更加注重风险防范管控,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红线,着力防范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为保证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迅速启动、全面推进,贵州省农委建立了农村“三变”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村“三变”改革办公室。办公室将对各市(州)、县(市、区)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运用考核结果,协助组织部门将各地推动“三变”改革工作的成效作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近日,记者从在六盘水市召开的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从2016年起,除六盘水市整市推进外,其余8个市(州)和贵安新区每个县(市、区)要确定1个试点乡(镇)。试点地区将通过3年的努力,使“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18年底,力争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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