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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特区内85%道路限行电单车

  • 发布时间:2016-04-06 07:31:16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文

  张耀波/图

  4月5日,本报报道了深圳交警关于“禁摩限电”并非针对快递行业、为保障快递行业发展实施多项举措等方面的回应。昨天下午,深圳交警部门召开全国新闻媒体座谈会,就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发布和回应。

  记者了解到,目前原特区内85%的道路限行电单车。交警部门表示,深圳道路资源稀缺难以满足所有车辆的通行需求,“禁摩限电”也并非“随意之笔”,而是近年来一直着力治理的持续性工作,近期交警部门还将继续进行“四大源头”整治。

  部分区域逾半伤亡事故涉摩涉电

  市交警局指挥处处长刘晓定通报,从2012年之前单纯“禁摩”到增加“限电”内容,深圳“禁摩限电”以来已经先后调整并发布相关两轮电动车限行通告14期。根据最新的一期限行通告,目前我市限电的具体区域包括522条限行道路、22个限行片区以及1条严管示范路。原特区内已有约85%的道路限行,原特区外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已限行,限行道路、片区主要集中在主、次干道,公交、地铁覆盖率高的区域。其他未限行区域、道路,二轮电动车可以通行。

  “目前电动车违规上路乱象依旧存在,个别区域还较为严重,近一年还出现了电动(机动)三轮车明显增多的新情况,部分聚集区域三轮电动车的占比甚至高达10%以上。深圳一般道路没有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这些车辆多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且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逆行、冲红灯等行为时有可见,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刘晓定说。

  交警部门通过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发现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率明显高于其他交通事故。去年我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员死亡114人,占总死亡人数431人的26.45%。今年一季度,我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员死亡27人,占总死亡人数109人的24.77%,造成51人受伤,占总受伤人数211人的24.17%。“在原特区外的部分区域此类情况更为突出,甚至5至6成的伤亡事故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三轮车。”

  “禁摩限电”不针对任何行业和群体

  对于网上普遍认为深圳交警“禁摩限电”是针对快递行业的说法,刘晓定介绍,结合2016年深圳“城市管理治理年”的总体部署,交警开展了“法治通城2016”行动,针对30类突出交通违法发动严管整治,治理项目涵盖了各类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动)三轮车甚至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是一项综合性的交通治理工作。“整个行动针对的是具体交通违法行为,并不针对任何行业和群体,是以法治的思维和手段,依法治理城市交通各种乱象,树立起‘人人遵守交通法规、谁违法都要受处罚’的法治观念,让深圳的交通更安全、更有序、更文明。”

  继续进行“四大源头”整治

  据介绍,此轮的“禁摩限电”为了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交警部门明确提出了对“四大源头”的治理,目前开展的是狠抓兜客拉客聚集源头和狠抓使用单位监管源头的治理工作。紧接着,我市还将推进狠抓生产、销售及维修门店源头治理,狠抓城中村周边及限行区域等违法较多区域。对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的,交警部门将紧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1-5倍罚款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交警部门将推进涉摩涉电事故连带追责的工作,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明确告知受害者权利义务,引导受害者向“超标”车生产、销售者索赔。在事故认定书注明,或者采用其他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受害者,依照《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将车辆的生产、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索赔。

  “目前,深圳路面上大量存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违规生产的电动(机动)三轮车没有合法资质,不能上路行驶,也无法上牌规范管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不完善,甚至缺失,导致一方面企业、门店不断生产销售超标电动二轮车、三轮车。一方面市民在购买、在使用,不知不觉中违法上路,交警也不得不依法查扣。”刘晓定说,“我们支持的是快递业在法律框架下,合法合规的健康发展。对少数企业、少数从业人员使用不合法车辆或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我们的态度也是明确的,要依法查处整治。”

  问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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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前查扣1.7万多辆涉摩涉电车辆,拘留人员800多人次,治理的成效是否符合预期?

  深圳交警:今年1-3月,在各类事故都在下降的情况下,唯独涉及电动车、摩托车事故大幅上升。因此我们从3月份开始启动了对电动车、摩托车的专项治理,这也是2012年来我们连续“禁摩限电”的第四个年头。首先从非法聚集拉客的地铁站、公交场站各个兜客拉客源头出发开始今年新一轮的治理,目前拘留的人员绝大多数是非法营运人员。原来从有些地铁站出来的时候,所有车都围上去,让你没法出地铁站。经过此次治理,效果非常突出。

  二、在大城市,是不是没有摩托车、电动车就是一个最好的现象?

  深圳交警:对于电动车,深圳没有全面禁止,而是“疏堵结合、分类实施”。我们在公交覆盖率密度比较高的区域,在城市主干道道路资源非常紧缺的区域,限制超标电动车行驶。对特殊行业纳入统一管理,准许行驶。对于“禁摩”,深圳已经实施很多年了,在全国范围内,大城市几乎无一例外都禁行了摩托车。但是对于把摩托车作为爱好、运动,能否在一定区域、时段使用,这个问题还值得我们研究。

  深圳道路资源非常稀缺,各类车辆都要使用道路资源,但是现有的资源不可能满足所有车辆使用。只能够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采取不同模式来分别提供给各类的使用者。比如深南路,我们根据不同时段、不同方式供给大家使用:货车有的在夜间可以使用;外地车在高峰期不能使用,只能在平峰期使用等等。

  三、网上流传龙华新区办事处交通综合整治的奖励项目,提到查处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和拘留无证驾驶的当事人都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这个情况存在吗?

  深圳交警:这个问题确实有存在,相关部门已经责令龙华新区办事处立即整改,这个奖金不是交警局发放的,它的来源渠道等等我们还没有具体掌握。

  四、“禁摩限电”的执法依据是什么?为什么限行电动车还要拘留人?

  深圳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我们的法定职责。限行电动车中行政拘留的人员是无证驾驶人员,如无证驾驶摩托车和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员,如在地铁口聚集拉客。

  五、交警之前提出的实施二维码管理系统,有没有一个时间表?

  深圳交警:应该在4月中下旬推出,原先的备案制要求公司、人和车三者进行绑定,通过人工比较复杂,而快递业的人员流动又很强。通过二维码全流程注册绑定,既方便交警路面查验,也极大地方便行业管理。

  六、特殊行业电动车配额管理能放开吗?

  深圳交警:完全放开的话可能更不利于整个行业发展,对单一个人来讲不能做到谁来申请都给。但是对行业来讲,对公司来讲,某种意义上也是放开的。只要公司需求是有的,我们就能够保证业务量、保证用车量。虽然目前数量不能满足5.5万名快递员需求,但是由于置换车辆要一段时间,我们会根据每个企业购车量、车辆到达深圳的时间以及数量来实时增加配额,动态调整。

  同时,在目前确定的15天过渡期后,将根据快递企业购车置换的实际情况,研究适当延长“过渡期”。过渡期内对快递行业使用未备案两轮电动车及电动(机动)三轮车的,如无其他严重交通违法,暂缓查扣、拘留。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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