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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违规添加复原乳 牛奶鉴定更严格

  • 发布时间:2016-04-02 06:34:06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农业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修订出台,完善了我国复原乳(又称“还原奶”)鉴定标准,为监管违规添加复原乳提供了科学依据,对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专家组介绍,《标准》选取的标示物——糠氨酸和乳果糖,均为生乳中含量极低的物质。糠氨酸是牛奶热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副产物,乳果糖是牛奶在加热过程中乳糖发生碱基异构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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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酸奶”吃不得

  两水果商户违规销售被查处

  工商人员称我国未进口越南乳制品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潇翎 记者 陈泥)号称“从越南进口”的酸奶,不仅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商家也无法提供正规进口手续。针对市面上近期出现的这些身份不明的“越南酸奶”,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在中埔水果批发市场查获两家正无证销售“越南酸奶”的商户。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这两家商铺在销售水果的同时,铺位中赫然摆放着若干箱所谓的“越南酸奶”。这些酸奶每箱48盒,每盒100g,无论是外箱还是内盒的外包装上均无任何中文字样,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生产经营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无从知晓。同时,经营者也无法提供这些酸奶的进口材料、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供货商资料、进货票据和经营台账。不仅如此,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这两家商铺均未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其销售酸奶属无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经查,其中一户商家近一个月来每天销售这种“越南酸奶”从十余箱到一百余箱不等。商家承认,这些酸奶是其从广东购进的,每天半夜到货,每箱进价63元,以80元售出,到零售商手中每盒约卖2.5元,每箱卖120元。

  执法人员表示,我国目前尚未与越南签订输华乳制品协议书,所以越南乳制品按规定不能出口到中国。执法人员当场对查获的无中文标签酸奶予以扣押,并对两家商铺立案调查。

  【提醒】

  什么是复原乳?

  复原乳又称还原奶,是指把新鲜牛奶经过高温杀菌干燥制成奶粉后,再兑入一定比例的水或者牛奶还原成液态奶的乳制品。通俗地讲,还原奶是用奶粉勾兑还原而成的牛奶。

  别买越南乳制品

  现在国内市面销售的“越南酸奶”均未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卫生合格证明文件,且没有合格的中文标签或标签不规范。

  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应检查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签,标签一般应载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生产经营者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还可要求销售者出示该产品的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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