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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涉及26万户纳税人

  • 发布时间:2016-04-01 14:3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4月1日南宁讯(记者童政 朱柳蓉)记者在广西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5月1日起广西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此次营改增改革涉及广西约26万户纳税人,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2.12倍。

  据悉,3月18日,国务院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董仕军在会上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后,重复征税基本消除,增值税抵扣链条贯通,税收环境更加公平、中性,有利于广西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和经营活力、减轻企业税负和创造就业岗位,为推动广西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我国“十二五”以来最重要的税制改革,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自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试点以来,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据广西国税局副局长杨辉介绍,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全区国税部门已累计为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减轻税负61.61亿元。

  营改增改革涉及广大纳税人的利益。此次营改增改革涉及广西约26万户纳税人,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2.12倍。发布会上,财政、税务部门建议纳税人主动关注并积极学习最新的营改增政策,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提高管理水平,对合同签订、发票管理使用等重要环节进行调整;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有关转户、领票、申报等手续,尽快适应营改增要求,赢得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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