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停车难呼唤管理精细化
- 发布时间:2016-04-01 05:07:0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古有行路难,今有停车难。一去二三里,车位无处觅。让车辆找到地方“歇个脚”,既要管用见效的办法,也须运用共享经济等理念,多角度优化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交通建设、运营和管理的重心集中于动态交通,以保障出行的安全、顺畅和高效。因为对车辆停放之类的静态交通重视不足,历史欠账问题较为严重。
在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和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双重约束下,“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凸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加快建设城市停车场”,这为缓解停车难带来了希望。
静态交通面临困境
据统计,目前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数量的平均比例约为1∶0.8,中小城市约为1∶0.5,而发达国家约为1∶1.3。我国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停车供需矛盾尖锐,特别是商业、住宅小区、医院和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尤为严重。停车问题不仅是民生热点,也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难点。
2014年,全国36个大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交通违法处罚中,针对不按规定停车的处罚量占比高达13.89%,居各类交通违法之首。近3年,全国“不按规定停车”违法量占交通违法总量的比例已经超过10%,违法量仅次于超速行驶违法量。“停车乱”既影响道路交通运行,加剧交通拥堵,还会侵占行人和非机动的通行权,由停车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社会事件也时有发生。此外,一些城市超过半数交通报警与“乱停车”有关,对公安交管部门的勤务和警力也造成严重的干扰和浪费。
除了“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城市停车管理中还面临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执法不到位、停车违法处罚类型单一、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等管理困境。城市停车问题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考验着政府管理能力和管理智慧。
城市停车管理部门应当努力推动对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同步协调管理,可以从停车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步入手,加大管理手段的创新,逐步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五招齐下或可见效
在行政管理手段方面,城市管理部门要运用规划和审批等行政手段向社会明确停车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是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要从源头上鼓励和促进私有产权停车泊位的供给,必要时辅以“有位购车”和新建建筑物停车泊位配置要求等行政手段加以实现;二是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要充分发掘散落于城市各处的公有停车场资源,达到物尽其用;三是路内停车泊位作为补充,在充分考虑到目前停车泊位缺口较大的情况下,适当提供部分路内停车泊位作为权宜之计和便民举措;四是完善停车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的准入标准,简化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
在经济管理手段方面,要做到“以市场化手段促建设,以经济手段控需求”。“以市场化手段促建设”就是要开放和减少停车场建设领域的行政干预,鼓励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停车场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了推动停车产业化要求。“以经济手段控需求”,就是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来调控停车供需矛盾,促进停车资源的高效利用。
在法制管理手段方面,就是要做到“以法律化手段保秩序”。一是出台停车管理政策法规,规范和监督停车执法;二是在停车管理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出台过程中,要注意科学论证、广集民意、分步实施,避免政策法规的反复,不搞政策法规出台的突然袭击,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争取良好的舆论支持;三是在一些繁华地带和严重拥堵区域视情况设立“严管区”,加大路面执勤警力的流动范围和巡逻频率,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在技术管理手段方面,要在坚持做好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交通管理效能。一是完善路内停车管理设施设置,改变目前我国道路停车管理设施(包括标志标线、隔离桩等)数量少、设置不科学、不规范的现状;二是加强重点区域停车交通组织,加强人工疏导和信息化诱导,合理引导车辆停放过程的行驶路线;三是推行“错峰停车”“潮汐式停车”等新模式;四是加强管理信息系统、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停车服务、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此外,要鼓励停车管理社区自治。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停车问题涉及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社区停车位多数属于私有产权,且很多社区内停车属于社区内部范围,并不在交警的管辖范围。因此,要鼓励社区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停车事务,使社区停车利益纠葛问题在基层得到协商解决。目前,各地社区停车自治管理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社区居民自行对小区停车事务进行管理,另一种是小区聘请专业停车公司对小区停车事务进行管理。例如,北京朝阳区自2014年起试点居民停车自治管理,很多社区通过居民选举组成停车管理委员会,并且引进了正规停车管理公司,对小区停车位进行了重新规划,以前私装地锁被整整齐齐的停车标线所取代,停车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新技术助解老问题
未来一段时期,城市停车管理领域面临城市管理体制变革、信息技术应用深化和共享经济兴起等新形势。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设置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机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机构具有“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要“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此外,该《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和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在信息技术应用深入和大数据技术兴起的背景下,停车管理主体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停车泊位基础信息库的建立和运用,摸清停车泊位的类型、数量、位置和运营性质等基础信息,为实现停车服务于管理平台建设、对接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以及日后出台停车泊位证制度夯实基础。
停车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车位使用率不高,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很多停车泊位共享的商业模式得以推广,效果显著,不仅提高了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还为泊位所有人带来了经济收益,在利用共享经济模式缓解停车难问题方面做了积极的尝试。
总之,解决好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不是简单地沿用以往增供给、抑需求等办法,而需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创新城市停车管理的体制,积极适应城市管理体制变革、信息技术应用深化和共享经济兴起的新形势,提高交通管理效能。
(作者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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