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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拨3.2亿专款支持小微双创

  • 发布时间:2016-03-31 08:29:21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央专款

  今年我市支持小微双创的3.2亿元中央专款中,市级部门将安排1.1亿元,各区财政2.1亿元。

  ◎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创业创新空间的打造、公共服务的提升、打造良好融资环境以及创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本报讯(记者 陈泥)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和市商务局,发布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专项资金(2016年度)安排方案,明确我市今年将安排3.2亿元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小微双创工作。

  据了解,今年我市支持小微双创的3.2亿元中央专款中,市级部门将安排1.1亿元,各区财政2.1亿元,主要用于创业创新空间的打造、公共服务的提升、打造良好融资环境以及创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部分政策紧贴小微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凸显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如:对经认定的35家市级众创空间,我市在现有奖励政策基础上,鼓励国有企业改造老旧厂房打造新型集聚区,以更好的环境吸引人才落地厦门投入创业创新;为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市财政安排4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创客空间、就业平台,全方位优化台湾青年在厦创业就业综合环境;继续实施国内领先的“科创红包”做法,2016年市财政共安排19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小微企业购买科技服务,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供需对接。

  方案出台后,市财政局将及时把中央专项资金拨付各部门和各区,并敦促有关单位积极兑现相关扶持政策,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小微双创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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