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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职工医保账户 可购买商业健康险

  • 发布时间:2016-03-30 07:00:0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不少人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上都有“余粮”,因为除了就医购药外没有其他的用处,日子长了就闲置着成了“不动产”。那么,这笔“不动产”还能用来做什么?答案是可以用来购买个人商业健康保险!

  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而这也成为保险版“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新省九条”《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在惠州的具体落地实施。

  不过,《通知》虽明确提出了创新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产品服务,但并未列出该项新政的一些具体实施细则,其中,“医保一定比例余额”为几何,仍未明确。 ●南方日报记者 张昕

  可为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险

  2015年末,为响应“新国十条”和“新省九条”的意见要求,惠州出台了《惠州市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换言之,惠州职工闲置在医保个人账户上的钱,除了看病买药外,还能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医保的有益补充,提高参保人的保障力度。但对于如何购买、购买的比例、购买者的范围没有明确。

  如今,随着《通知》的出台,对医保购买商业健康险的问题作了细化说明。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使用职工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指职工个人账户所有人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类产品。也就是说,医保卡持卡人直系亲属同样能够享受到新政的红利。

  那么,具体可以购买那些保险类产品呢?按照《通知》规定,惠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类产品,包含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类、残疾保障型、长期护理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

  “参保人只能投保商业保险机构经依法批准或备案的健康保险产品,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保费时,不足部分由参保人个人支付。”惠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负责人透露,参保人只能投保商业保险机构经依法批准或备案的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利用投保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套取个人账户资金。

  医保余额买商业险须独立建档

  有了购买对象的界定,也有了健康保险产品的类目,具体有哪些保险产品可供职工购买?

  前述人社局部门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具体产品种类,要待商业保险公司申请后才能确定,市民可前往各商业保险公司具体咨询。

  值得一提的是,职工医保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方式也十分简单,参保人只需持医保卡到惠州各大商业保险机构直接刷卡办理即可。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商业保险公司申请“职工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工作流程。

  其中,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发相应的健康保险产品,并依法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并向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交“职工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书面申请和承诺书;之后,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协助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由市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安装POS机。

  当然,商业保险机构除了不能协同投保人套现职工个人账户外,若是存在违规销售、承保和违反承诺的,情节严重者,将终止“职工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由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回POS机,并将其交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POS机安装机构。

  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中国人寿、平安养老、太平洋人寿多家险企正与惠州市近百家药店网点开展合作,逐步上线10款类“医保卡专属保险”产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险等。

  不过,目前《通知》仍未明确“一定比例余额”具体为多少,有待相关保险产品上线后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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