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权”抵押放开
- 发布时间:2016-03-25 01:31:12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晨报讯(记者 姜樊)困扰农村贷款难的两权抵押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昨日,央行联合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等多部委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放开农村两权抵押。北京大兴、平谷进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名单。
所谓两权抵押,就是农民通过抵押土地经营权、房屋财产等方式,向银行贷款。上述两份《办法》规定,借款人获得的“两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
此次公布的《办法》明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所抵押的两权没有权属争议的,就可能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
“放开两权抵押,有利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新疆银监局局长王俊寿在昨日银监会第34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两权抵押仍存在较多困扰,比如产权登记、抵押物变现等问题,此外,“第三方评估市场等仍然空缺,两权抵押的放开也会给市场提供诸多蓝海空间。”
央行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合理自主确定贷款抵押率、额度、期限、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加强贷款风险控制。要求试点地区政府扎实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交易平台搭建、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配套工作,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基础支持。
实际上,放开两权抵押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宅基地归属权等的局限性,让“两权”处置变现十分困难,两权抵押贷款也因此一直未发展起来,造成农民有土地、有房产,却得不到银行贷款的窘境。
从事农村金融的业内人士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农村金融市场的不良率相对较大,由于土地、房产等处置麻烦,所以金融机构对开拓农村市场的态度并不积极。“不少银行选择收缩农村市场业务,即便是做,利率上浮的幅度也比其他类别贷款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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