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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为何成最大受益者

  • 发布时间:2016-03-24 09:29:2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自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不到一年时间,朝阳法院共受理涉消纠纷案件496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了10.3倍,其中网购纠纷增长了3.7倍,这中间,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对案件增长“贡献”最大。

  但另据报道,“收钱噤声”成为职业打假行业的潜规则。

  “收钱噤声”式打假损害了谁

  ■吴应海

  如果职业打假人能够一手秉持公正,一手凭着自己敏锐的职业“嗅觉”,在市场上寻找假冒伪劣产品,不动声色地进行买入,依法获取索赔,光明正大赚钱,那么消费者将永远是他们的坚强后盾。

  可现在,这似乎已不太可能。“收钱噤声”已成为打假行业内通行的潜规则,彼此之间私下达成协议后,打假人就会严守秘密,不把企业的不良行为公之于众,听任问题商品继续招摇过市,坑害消费者。这不得不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制假企业支付高额赔偿后,这个成本将转移到哪里?

  不难想象,“利益”受损的企业可能变本加厉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最终成本和伤害还是转移给了消费者。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哪里是打假,分明就是在护假、纵假。凡事都有底线,职业打假同样如此。如果职业打假人守不住底线,见利忘义,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人沆瀣一气,那无疑是可耻的,这样的职业打假人不要也罢。

  “职业打假”意义大于争议

  ■薛家明

  “职业打假人”颇受争议,原因有二。一是,公众感受不到职业打假人的“打假获得感”。虽然关于职业打假人的新闻不绝于耳,但职业打假人关注的都是阿胶、人参、电器等大物件。但对“五毛”食品、假饮料等现实中泛滥的假货,职业打假人却选择性忽略。这也造成职业打假人打得轰轰烈烈,生活中假货并未减少,公众更没有获得一点“打假红利”。二是,“职业打假人”收封口费后不打,这个行业“污点”,让人难以接受。既然标榜打假人,就要“见假如仇”。与造假者妥协,显然有违职业道德。

  既然,“职业打假人”背负如此多的争议,还有存在的必要么?当然有。其实,职业打假行业之所以乱象频出,恰恰就缘于“职业打假人”太少。试想,如果假货少,而打假人多,假货像大熊猫一样稀少,职业打假人见到“肉少”的假货,还会选择性忽略么?更何况,即使与造假人妥协,职业打假也并不是一无是处。“收钱噤声后,如果企业不改,职业打假者会接踵而至,企业承受不住自然会改。”可见,即使职业打假行业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也有存在的必要。

  “职业打假”意义大于争议。诚然,职业打假行业还有很大的江湖习气。比如,“拜把兄弟”“收钱噤声”“抱团取暖”等等。但更需看到,“职业打假”更在给我们进行打假启蒙教育——以前见到假货我们不知所措,如今借助3·15平台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更应该看到,职业打假人也在深刻地影响造假商家。很多假货制造者在被打假后,开始转型升级。比如“一家凉茶企业被打假后,厂家因彻底规范化而发展迅猛”。这些都在潜移默化间匡正了我们的消费生态。

  当然,肯定“职业打假”的意义,并不是鼓励职业打假人固步自封。相反,职业打假人只有不断突破,不悖离打假初心,才能不被淘汰。因此,职业打假人更需研究更多的打假技能,拓展更广的领域。也只有在打假上与时俱进,提供更多的打假警示,提升公众的“打假获得感”,才能被更多人接受,让爱大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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