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电商进入转型关键期
- 发布时间:2016-03-22 23:31:47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自1994年以来,我国农产品电商发展了22年。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期货交易、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农产品B2B电子商务网站,以及农产品网络零售平台等在内的多层次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和网络体系。3月18日,2016年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高层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食品(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院院长洪涛在研讨会上发布了《2015年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农产品电商发展很快,但同时也出现不少问题,中国农产品电商正进入由成长期向发展期转型的关键阶段。
洪涛表示,2015年以来,我国网上商品期货交易总额达136.47万亿元,其中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达21个,交易额达48.7万亿元,约占商品期货交易总量的36%。我国农产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达到402家,约占全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总量1021家的25%,年交易额超过20万亿元。我国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额达1505亿元,增幅超过50%,农产品跨境交易额超过200亿元,其中农产品跨境电商交易额增幅超过100%。我国生鲜农产品网上交易额达到544亿元,增幅超过90%。我国农产品电商发展很快,但与此同时,农产品电商低价、低质现象严重,网上销售农产品优质难以优价,农产品电商领域劣币驱良币现象突出;与农产品电商相关的农资电商刚起步,交易相对滞后,交易量小。这些因素对农产品电商的可持续发展会产生影响。
但可喜的是,农产品电商交易品种和交易模式多样。据洪涛介绍,除了一般农产品电商外,现在还出现“农产品电商+农资电商”、“农产品电商+扶贫电商”、“农产品电商+服务业电商”、“农产品电商+休闲观光电商”等。其中,与农产品电商相关的扶贫电商进入发展新时期。2014年,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在阿里零售平台上共完成销售119.30亿元,同比增长57.01%。至2015年上半年,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在阿里零售平台上共有用户1972.65万个,共有卖家29.27万人,他们无疑将成为未来更多消贫实践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交易模式方面,除了B2C、C2B、B2B2C、C2C之外,还出现了O2O、B2S模式,其中B2S众筹模式是2015年最具创新意义的模式,是农产品电商进入品牌发展阶段的标志。如东方粮仓的众筹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农产品劣币驱良币的问题。据了解,2015年7月,东方粮仓联手民生易贷大胆尝试推出“可以吃的理财产品”即“大米理财”。该众筹项目上线短短5小时就完成了500万元的销售目标,共有8865个消费家庭参与了该活动。这种全新形式的大米理财,首次将“互联网+农业+金融”进行了有机结合,是对“互联网+农业”战略的一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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