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改出发展空间 增进民生福祉
- 发布时间:2016-03-22 16:29:34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彭一苇
昨日,空中俯瞰武汉市青山区棚户区改造的青宜居社区。青山区棚户区改造1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今年7月1日前交付。 (记者 梅涛 实习生 黄海涛 摄)
棚改货币化安置,是解决棚改安置房源和消化商品房库存的有力举措。2015年,湖北完成货币化安置15.6万套,货币化安置率达到37%,消化库存商品房1760万平方米,约占库存商品房的24.4%。
货币化安置,为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拓展了新空间。也降低了棚改群众的购房成本,缩短了安置过渡期。湖北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走出了自己独特的道路。
立足惠民 一举两得
只有让百姓的利益得到保障,棚改才能走出第一步。
为此,我省指导各地修订征收补偿办法,全面推行征收房屋价格由市场评估。制定和出台了安置面积保底、签约期限奖励、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户,给予评估基准价上浮20%补偿等措施。
一系列惠民政策,激发了棚改户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积极性,并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既让棚户区居民有了“幸福窝”,又去了商品房库存。去年,黄石市棚改完成签约26302户,其中货币化安置超半数。宜昌市通过货币化安置“去库存”商品房6000余套,占到了去年商品房销量的三分之一。新举措促进了政府、企业、居民三方的互动,保障民生与促进市场兼得。
搭建平台 为居民砍价
居民搬出了棚户区,到哪里找新房子?
为帮助居民排忧解难,各地政府开动脑筋,搭建了棚改安置房源“网络”和“实体”交易平台,为棚改居民购买安置住房提供全程服务。
一方面是居民在找房子,另一方面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想去库存。通过交易平台,双方的需求得以对接,政府从中帮棚改居民“砍价”。在企业自愿前提下,作为安置房源的商品房,价格低于同期实际成交均价。
在宜昌、荆州等地,类似平台已吸引数千居民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十堰通过预付订金、锁定房源,帮助安置群众订购房源。黄石对货币补偿少的家庭,根据被征收家庭意愿,实行共有产权,着力解决好安置房怎么筹的问题。
抢抓机遇 破资金瓶颈
棚改货币化安置,虽然让政府、企业、居民三方满意,但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很大。解决资金难题,关系到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成败。
为此,我省紧紧抓住国家开发性金融贷款支持棚改的机遇,与国开行联合印发《湖北省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贷款实施办法》等文件,搭建省级统贷平台,并采取措施,加快资金支出,提升使用效率。
此外,我省积极争取农发行支持棚改贷款试点落户湖北,与农发行总行签订协议,2015至2017年,农发行支持我省棚改贷款1500亿元。
截至目前,湖北共获国开行、农发行支持棚改授信2195亿元,发放贷款906.87亿元,数额在全国位居前列,为货币化安置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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