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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特立独行收钱”也成贪腐理由?

  • 发布时间:2016-03-19 01:20:09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议论风生

  稍微明白点道理的人都知道,哪里有什么“独生子女的特立独行”,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权钱交易,还是“倚权而行”。张手中要是没有权力,别人凭什么送钱给其女儿?

  据报道,原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张小庄被控收受他人给与的财物428万余元,其中澳元59万余元是通过女儿在澳洲开设的账户收受的。审理中,张小庄否认全部指控,他只承认曾拜托合作公司董事长帮其独生女儿在澳洲找工作,并自辩女儿收钱是“独生子女特立独行的一个特点吧”。

  张小庄将女儿收钱归为“女儿特立独行”,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也深刻勾勒了贪腐官员的东窗事发之后的可笑面孔。

  张小庄真不知道一句“特立独行”,是压根站不住脚的吗?非也。只不过,当昔日的“人上人”,突然坠落凡尘遭逢“劫难”之时,就难免要想尽办法抓住几根“救命稻草”,“女儿特立独行收钱”,不过是张本人惊慌失措后的下意识反应而已。

  稍微明白点道理的人都知道,哪里有什么“独生子女的特立独行”,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权钱交易,还是“倚权而行”。张手中没有权力,别人凭什么送钱给其女儿?不让张知道,别人这钱送了和没送又有什么区别?这其中的逻辑,可谓简单至极。

  更何况,即便如张小庄本人所言,59万余澳元确实是“女儿特立独行钱”,那么,收受某建筑公司赵某的80万元人民币,又该如何解释呢?真以为一句“合作科研课题经费”就能搪塞过去?真不知道,一个医学专家和一个建筑公司,有什么共同的科研课题需要去合作?

  太多的贪腐者,在落马之后用各种奇葩无比的理由,想尽办法地“解释”自己收钱是“合法”的、是“不知情”的,但是,种种解释,注定只能是一种“掩耳盗铃”,注定只能是一种试图竭力摆脱罪名的挣扎。

  对官员来说,从来都不会有“特立独行收钱的女儿”,只会有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贪腐老子。与众多省部级的“大老虎”相比,张小庄充其量是只“小苍蝇”,但无论“大老虎”还是“小苍蝇”在落马之后,时常都可见有人将妻儿等亲属牵扯到贪腐弄钱的泥淖之中,未免让人叹息不已。

  作为原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院长的张小庄,这样的辩解明显是可笑的,但在可笑的背后,却投射着权力监管的漏洞,映衬着权钱交易的荒唐黑幕。

  权力面前,每个人都容易迷失自己。因此,筑起制度的篱笆,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每个手握权力者,都“不能贪、不敢贪”,也就不会有落马之后的荒唐言行,也就不会将至亲之人一并牵扯到审判席上。

  □曹旭刚(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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