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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点绿成金”

  • 发布时间:2016-03-15 08:29:53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记者 谢元辉

  今年“两会”代表委员把“绿色发展”议题推向了一个新高度。业内人士都关注到了,在不久前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强调“绿色发展”。可见“绿色、低碳、循环”是目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两会”期间,记者就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这一话题,采访了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

  “以推动金融发展、严格金融管理支持环境保护,以强化环境保护、环境监管促进金融发展和安全,是促进金融、环保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如是说。

  他认为,绿色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多方共同努力。他建议加大财税方面的扶持力度,健全财政对绿色贷款的高效贴息机制,加大贴息力度,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金融机构可以在绿色产品、绿色服务和绿色创新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创投、产业基金、银行信贷、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等市场化手段,建立绿色银行,推出绿色PPP项目。同时,创新绿色发展模式,注重风险防范,实现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方面可以实施一些激励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推动绿色指数发展创新,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各方参与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

  潘碧灵认为,还需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投放力度,明确贷款人的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建设,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支持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完善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各类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绿色评级体系及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和影响评估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漳州农商银行董事长滕秀兰从农村金融层面表达了对“绿色发展”的一些理解:“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导向日益增强的背景下,金融机构推进绿色信贷,既有利于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环保升级,也有利于金融机构自身提高效益和防范风险。”

  滕秀兰建议银行、环保部门及监管部门联合建立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这些审贷评贷依据,提高绿色信贷的针对性。建议政府部门建立绿色企业激励机制,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为银行分担风险,提升绿色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看来,实现“绿色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他说,可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建议从绿色债券的发行、交易环节着手,研究和制定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财税政策,对绿色债券发行机构给予财政贴息,调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与之相配套的是,对投资绿色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投资绿色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免征个人利息税,鼓励更多社会群体参与“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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