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研究院副院长:应降食品增值税减轻低收入者税负
- 发布时间:2016-03-12 18:3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 供给侧改革中必不可少的税制改革如何推进?国际金融论坛(IFF)研究院副院长王燕12日在京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财政部应尽快把大宗食品含粮食、食用油、肉、蛋、糖、盐等20余种商品的增值税税率设为零,其他加工过的食品税率减半。这样减税之后会减轻低收入人群的总税负,刺激消费,有利于包容性增长。“当然,具体多少种类,税率降低多少要经过测算。”
王燕指出,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供给侧改革”的讨论非常热烈,中央领导层也非常重视,但对其内涵尚未形成共识。其中,供给侧改革必不可少的税制改革仍停留在讨论层面和试点层面,除关税有所降低外,实际行动寥寥无几。为此,王燕提出了上述可行的建议。
为何建议降低食品增值税?王燕认为,因为食品增值税属于间接税,而间接税具有“累退作用”。所谓累退作用与累进作用相对,就是穷人富人都要交的费用,但对穷人的相对负担更重的税收费用。大家都理解累进所得税是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利于改进收入不均。但间接税是收入越低,税负相对越高,不利于改进收入不均。
OECD国家间接税只占全部税收的30%左右,累进的所得税等直接税占了总税收的70%,因而起到了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中国间接税的比重曾高达72%,但近年来有所进步,下降到59%左右。
那么,怎样改革才能减少间接税的这种累退作用呢?王燕认为其实不难。实证研究表明,只是减免五种商品的增值税就能使低收入人群的税负降低50%,这也是她提出降低食品增值税的动因。
王燕认为,进一步的税改包括适度增加累进性税收,如房产税、遗产税、碳税等,即增加直接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以实现税收的再分配作用。“这些税种的改革难度大一些,要经过测算、试点,但是基本方向是应该实施的。”
税收结构对一个国家有多大影响?王燕认为,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质量、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有长期的影响,因此中国必须加以重视,进一步完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