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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停止确认药企新申请试行远程审方

  • 发布时间:2016-03-12 09:29:42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王玉萍

  本报讯因远程审方不是法律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停止对省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申请试行远程审方及新入网门店资质的确认。据悉,已经试行远程审方的连锁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执业药师试行远程审方工作,无需再向省食药监局报备确认。

  远程审方的主要运行模式,是在连锁企业总部设置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服务。该模式可有效解决执业药师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有利于提高药店服务水平。我省自2013年提出远程审方试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有10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试行远程审方。

  通知指出,去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通知,提出严格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新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得擅自变通标准许可开办。国务院去年底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也明确要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之所以停止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申请试行远程审方及新入网门店资质的确认,是因为远程审方不是法律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要求。”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的配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件要求执行。今后,我省企业要继续试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是企业自己的行为,无需再向省食药监局报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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