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联:完善维权机制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 发布时间:2016-03-07 09:29:2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云南省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在维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高度重视下,重点抓住了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拓展法律服务平台、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等工作,云南省工商联还牵头组建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制定和出台《云南省工商联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办理规则》,加强法律维权服务的网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我代表重庆商会企业家感谢省民营企业维委会,帮我们办了实事,解决了问题。投诉中心的成立填补了云南民企的短板,为民营企业家提振了信心。同时也折射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弱点。中心的成立,将对会员企业以及企业自身也是一个约束……”
“过去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由于有些服务部门不作为、延迟作为,导致企业成本增加,问题本身不在企业,现在中心成立了,民营企业终于有投诉说理的地方了……”这些是参加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揭牌仪式时云南企业家的感言。
日前,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揭牌仪式暨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第三次联席会议在昆明举行。设立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旨在受理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事项,并负责调处、移送、监督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和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以志揭牌。
让企业“上诉有门”
联席会上,云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夏云东作《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筹备情况报告》和《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成员单位领导对维权委工作建言献策,并结合本单位职能,围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举措作发言,参会企业家代表作发言。
喻顶成在会上指出,2015年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的工作比2014年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今年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第二年,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压力空前,在跨越发展的背景下,云南省民营企业的使命更加光荣,需要切实抓好经济发展工作。他对维委会明年的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营企业法律维权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好维委会的作用。投诉中心要与维委会形成支撑: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向州、市、县延伸形成联动机制,建立案件分析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建设。要实现民企投诉的网络交互性,建成信息化、网络化,成为社会开放的端口;四是拓展法律维权的范围,让企业上诉有门;五是进一步建立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商业模式。
据夏云东介绍,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是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负责受理、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办理民营企业投诉事项的工作机构。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由云南省工商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府督查室共同组成,设立于云南省工商联。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处理民营企业投诉;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对交办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督查投诉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定期通报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处理情况;组织与民营经济投诉有关的政策研究、经验交流活动,提出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全省民营企业投诉工作;承办云南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据悉,去年云南省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在维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高度重视下,重点抓住了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拓展法律服务平台、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去年,在加强机制和平台建设,规范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方面,云南省工商联牵头组建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制定和出台《云南省工商联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办理规则》,加强法律维权服务的网络建设,与云南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建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平台,先后召开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第二次联席会议、民营企业与政法部门对接座谈会议、银政企座谈会等。在加大依法治企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家法律素养方面,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牵头并联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社厅编印了《云南省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汇编》。在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方面,开展了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查研究、开展了云南省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三方评估工作、参与全国人大法工委与全国工商联座谈,就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发展提出立法建议等。在助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积极参与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参与劳动关系三方起草《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意见》,并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
此外,去年还加大个案维权力度。全年共受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55件(其中,涉行政机关23件,占41.82%;涉司法机关19件,占34.55%;涉金融机构10件,18.19%;企业与企业间纠纷3件,占5.45%),受案总数较上年增加25%,结案39件,结案总数较上年增加18.2%,正在办理16件。在办理个案维权过程中,秉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的原则,对企业诉求进行调查和分析,对其合理诉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认真帮助企业分析,耐心指出其需要完善和预防的风险点,避免扩大损失。同时,个案处理工作得到了云南省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地税局、国土厅、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及外省市兄弟工商联的协助与支持,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