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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退休缴医保有去福利化过快之嫌

  • 发布时间:2016-03-05 07:46: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退休缴医保有去福利化过快之嫌

  近期,有关部门提出的退休职工缴医保一事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反响。

  昨天,部分社保、医卫和法学等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就此提出,如果短期内就推出这一政策,有社保去福利化过快之嫌。同时,专家也提出了包括适当延长医保缴费年限,政府、企业、个人多方筹资,以及设立政策过渡期等变通或折中的举措建议。

  委员建言

  1 >>社保专家

  可小幅延长缴费年限

  孙洁教授向京华时报记者分析称,从国际惯例看,向退休职工征收医保缴费,并不是一种极为普遍的行为。从制度安排来看,我国的医保制度从设立之初,已基本确立了现收现付的支付模式,就是由在职职工的缴费来为退休职工的看病买单的。

  同时,虽然目前我国已经连续多次上调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标准,但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也只是达到2200元。从当前国内的物价和CPI指数来看,2200元也只能算是不高的收入。再考虑到目前很多老年人每月看病的支出颇多,包括起付线、医保药品自费部分和自费药等支出,一些大病、重病老人甚至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情况。

  所以无论是从国情的历史原因还是现实制度安排看,向退休职工征收医保缴费都有不尽完善之处,有关部门对这项新政的研究必须慎之又慎。

  孙洁分析,无论经济形势和财政支出的双重压力有多大,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不同于商业保险,就是其具有一定的福利性。如果贸然推出向退休职工征收医保缴费的政策,有社保去福利化过快之嫌。

  为了缓解当前医保制度现收现付所导致的基金支付压力,有关部门或可考虑适当延长在职职工的医保缴费年限。目前多数地区是医保累计缴费女满20年、男满25年后,才能退休并享受退休职工的养老和医保待遇。对此,有关部门可采取小幅延长几年的方式,来部分解决基金支出压力偏大的问题。同时,财政部门也应该同时加大对于医保基金的相应支持力度。

  2 >>医卫专家

  需政府企业多方筹资

  吴明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寿命的延长,老年人以及高龄老人越来越多。而从医学角度讲,年龄越大,患病几率越高,尤其是一些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医疗支出也很高。目前,职工医保实行的是退休人员不缴费政策。随着老龄化进程,退休人员占比会越来越高,缴费的在职职工比例会越来越低,在现收现付模式下未来医保基金是否能够支撑下去,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未来“三保合一”迈出的第一步。

  吴明介绍,目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中的老年人,都需要自己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从制度统筹发展需要来看,考虑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三保合一”的推进,让退休职工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费,符合未来的长期发展趋势,有利于医保基金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进一步减轻退休职工的就医经济负担。

  吴明谈到,退休职工缴费并不意味着全部费用都由退休职工个人承担,可以多方筹资,包括政府、单位和个人。同时,要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通过支付方式改革等举措,激励医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主动控制成本,如减少过度提供服务、有动力压低药品耗材进价,以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医保基金的压力。

  考虑到目前财政、企业的压力以及退休参保人的承受力,还需要研究如何逐步推进。此外,对于贫困家庭的退休职工,须加大救助的力度。

  3 >>法学专家

  设过渡期逐步提标准

  曹义孙教授认为,目前公众对于此事很多人持反对意见,出于对民生的考量,他并不完全赞同实施这一政策。

  曹义孙认为,法律问题其实只是很多社会问题的最底线原则,无论是政策还是法律的制定,都更应该遵循民族文化的传统,以及对人文精神多加考虑。即使是从尊老爱幼的角度看,也并不建议有关部门向退休职工征收医保费用。

  不过考虑到当前经济环境低迷,以及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等事实,曹义孙分析,在财政部和人社部两大部门相继就此事发声后,预计退休职工缴医保的政策有可能会予以实施。

  对此他建议,如果有关部门必须实施退休职工缴医保的政策,也建议对新政设置足够长的过渡期。这一新政需要小步慢走,渐进到位。例如过渡期开始先以较低的缴费标准起步,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再考虑是否需要逐步提高缴费标准。

  同时曹义孙也提出,退休职工缴医保问题应参照此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经验,以更加灵活变通的方式,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形式。

  换言之,对于已经退休的老职工,由于退休早其普遍存在退休金偏低的问题,因此不对其征收医保个人缴费,只对政策实施后的新退休职工征收医保的个人缴费。

  高端声音

  退休人员是否应缴医保?

  支持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

  全让在职职工缴费“不公平”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提出了让退休职工来缴纳一定数额医保费的改革设想,今年1月在人社部“2015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也介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的政策。下一步人社部会按照五中全会的精神开展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在综合分析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人社部的政策建议。

  今年2月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我国要确保医保待遇能够支付,能够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必须要实行权利和义务对等,要均衡政府、单位和个人各方的责任,这是社会保险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如果我们把未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全部压力压在在职职工的身上,这既不公平,制度也难以可持续运行,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不利。所以,这就是我国医保制度未来所面临的涉及到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难题,或者叫困境。

  游钧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同时,要及早地研究和预判医保制度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前,制度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在中国呈一个加快加重的态势,自然对医保基金长期的支付带来巨大压力。

  反对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

  退休后不应承担“双重责任”

  今年2月有报道称,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第二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上对“让退休人员缴纳一定比例医保费用”的政策取向提出异议。他表示,除非改变医疗保险目前的现收现付制度,否则让退休职工医保缴费,实际上是承担了双重缴费责任,不太公平。

  “退休人员应不应该缴费,没有国际惯例,也没有统一理论”,乌日图表示,退休职工是否应该缴费,和一个国家的社保体制、福利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的安排有关系。

  他介绍,建立在税收基础上的社保制度国家,最典型的就是全民医疗的国家,绝大多数是不缴费的。这种制度本质上是纳税人(企业和劳动者)为社会中的儿童和退休人员承担了医疗费用。而建立在缴费基础上的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则既有退休人员缴费的,也有不缴费的。

  不缴费的国家,实际上是享受了国家老年福利政策,作为一种福利制度安排,更多是因为工作期间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缴费,“即使缴费也都是按照一个较低的固定比例,和在职职工缴费是有区别的”。

  乌日图认为,在现有现收现付制度安排下,退休职工如果也要缴纳医保,实际上是承担了双重责任,因为他们在职期间已经为自己也为当时的退休者,缴纳了医保;而他们退休之后,理应由现在的在职职工缴纳。如果现在让退休职工也开始缴费,这一代人就承担了双重责任。

  京华时报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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