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发布时间:2016-03-04 10:30:28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和《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我部组织专家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重庆市四川盆地涪陵页岩气焦石坝区块”等7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7个“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监测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路 010-66558317/8316(传真)
2016年3月3日
7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治理恢复方案
序号
方案名称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重庆市四川盆地涪陵页岩气焦石坝区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采油一厂红河油田(HH55P16等41宗采油井场及配套设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3
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4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早子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5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油房壕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6
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湘东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四川省四川盆地高庙子气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