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酝酿吸收外资新政
- 发布时间:2016-03-03 00:29:28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和提高外资利用水平的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性措施,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同时对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企改革表示支持。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为了适应近年来引资工作国内外环境新的变化,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新时期外商投资顶层设计思路,吸收外资政策将由普惠制转向精准式,并将在投资促进政策中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手段。
“今年商务部将在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方面动更多脑筋,下更大力气。”沈丹阳在回应记者关于外商投资顶层设计思路的问题时表示,具体政策与措施还在研究中,初步考虑:一是继续完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增强外资对华投资信心;二是要把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区域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引资、引智、引技协同效应;三是要加强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建设、加快修改“外资三法”,制定外国投资法,争取在2016年报送全国人大审议;四是要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性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补齐我国部分领域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短板。
长期以来,我国吸收外资规模总体呈稳步上扬趋势。2015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81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十二五”期间吸收外资规模比“十一五”期间扩大30%。联合国贸发会议调查显示,2016年和2017年中国继续被列为最具前景的投资目的国首位。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日中投资促进机构的调查表明,大多数受访企业对中国市场继续保持乐观态度。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吸收外资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同时,从法律层面,到外资管理体制,再到吸收外资政策、投资促进政策、开发区等投资平台的发展,这些涉及吸收外资的顶层设计框架事实上也已发生很大变化,可以说是一个重构。
去年5月我国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就对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作出了新的部署,明确提出“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进一步开放制造业,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引进外资质量。改革外商投资审批和产业指导的管理方式,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转变,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
对外经贸大学外国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利用外资已经进入一个“选择性的,平等性的,综合商务成本优势弱化、新优势正在培育中”的阶段。“精准式”和“市场化”是新阶段外资政策的合理选择。在他看来,精准主要体现在目标选择和效果检验两方面,对外资的选择目标性更强,同时也要检验政策推进的效果是否落地、是否发挥了作用。而市场化是要更加突出企业的主体性。
在回应外资并购的相关问题时,沈丹阳表示,跨国并购是当前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数据,跨国并购在全球资本流动中一直占有较高比重,并购活跃的年份往往会带动国际资本流动的大幅增长。比如,2015年全球跨国并购增长61%,由此带动全球FDI增长36%。
2015年全球跨国并购占全球外国投资的比重已经升至38%,而同期境外投资者以并购方式对我国投资178亿美元,仅占全国吸收外资的14%。显然,尽管我国近几年外资并购呈稳步上升趋势,但尚未形成所谓并购潮现象。
沈丹阳表示,对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企改革,应予以积极支持。在当前我国资源能源承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鼓励外资并购,有利于盘活供给存量,有利于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引入国际领先的管理经验,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对记者表示,外资要更符合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从总体目标看,稳定外资数量仍有现实意义,但着眼高端、提高质量才是关键。相应地,要将提高外资质量作为战略重点,政策上要加大“选择性支持”的力度。应从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市场准入、加大选择性支持的力度和灵活性等方面着手,努力吸引具有高技术和知识含量、价值链高端、高附加值“三高”特征的外资企业和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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