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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美国贸易便利和执法法未明确指向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

  • 发布时间:2016-03-02 20:15:43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王优玲)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日说,对于美国奥巴马总统近日签署的《2015年贸易便利和执法法》,我们注意到该法案中有关贸易救济的部分主要是加强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执法,打击逃避海关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行为,并未明确指向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

  他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说,当前,中国对美出口规模较大,而且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涉及中国产品较多,希望美方在执法过程中,要客观、透明、公正,不要妨碍正常的通关便利。

  据沈丹阳介绍,2015年中美双边贸易额已从建交之初的20多亿美元增加到近56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双向投资存量也已超过1500亿美元。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已遍及美国44个州,创造了8万多个直接就业机会。全年中国赴美旅游人数超过260万人次,在美消费超过200亿美元。而美国企业同样看好中国市场,例如戴尔公司在去年宣布,未来五年将投入1000亿美元用于在华采购,250亿美元用于在中国的研发活动。根据美方统计,去年中国首次超过加拿大,成为美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沈丹阳表示,对于中美经贸合作的前景,我们始终持乐观态度。中美经贸合作是中美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本质是互利共赢,维护和发展中美经贸合作符合两国共同利益。我相信,无论谁当选美国总统,都会继续致力于发展中美经贸关系。

  此外,沈丹阳表示,中方重申,欧盟和各世贸组织成员必须信守承诺,采取必要措施,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的做法。

  他说,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在对华反倾销实践中取消“替代国”做法。条约义务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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