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环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02 15:30:40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增进对现代培训理念和方法的理解运用,交流研讨全国环保系统培训创新做法和经验,提高培训设计和管理水平,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定于近期在上海举办2016年全国环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3月14日至18日,学制5天(13日报到,19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中共海关总署党校(上海海关学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的培训工作主管部门、培训机构1-2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环境报社、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的培训管理与组织实施人员各1人。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中共海关总署党校(上海海关学院)协办。
(二)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请环保系统各单位于3月4日前登录环境保护部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http://10.100.250.8),通过“环境保护部会议培训报名系统” 报名,并提交培训需求,平台首页可下载使用手册。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请电话报名。
(四)为更好地开展交流研讨,报名时请同时提交2015年培训工作总结及2016年培训工作计划的电子版,重点介绍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的做法,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刘汝琪,王菁菁
电话:(010)84665683
邮箱:liuruqi@ceec.cn
中共海关总署党校 辛宪民
电话:(021)28991058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共海关总署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