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超限实行阶梯罚款 超限严重将加大处罚
- 发布时间:2016-03-02 14:5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规范公路治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安徽省交通部门对原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修订,3月1日,《安徽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修订)正式实施,加大对超限率30%以上特别是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的处罚力度。对没有超过上述“红线”的超限车辆继续保持较低幅度的处罚标准。
新标准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相关章节有所变动。对于超限不严重的,处罚幅度维持不变,两轴、三轴、四轴车辆从超限率30%开始加大处罚力度,五轴、六轴车辆从超过55吨开始加大处罚力度,超限率越高罚款越多。例如:四轴车辆超限率超过30%后每超一个点增加罚款60元,超过40%(此时已过55吨,出现加重情节)每超一个点,加罚180元,超过50%后每超一个点再增加罚款220元,超过60%后每超一个点再增加罚款260元,超过70%后每超一个点再增加罚款300元,超过80%后(80%属于从重处罚情节)但总重不超过75%的,每超一个点增加罚款600元。
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严禁55吨以上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因此,车货总重在75吨的车辆行驶公路也应属于较重违法行为,此次修订加重处罚。
目前,合肥市正开展2016联合治超1号行动,合肥交通、运管、治安、交警、治超多部门再次联手,合肥公路局辖属的国省道8个固定治超检测点被列入行动序列。本次行动3月10日结束,重点是查堵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的货运车辆。一经查获,情节严重的除处以3万元的罚款外还将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