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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整治农兽药残留

  • 发布时间:2016-03-01 08:30:41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钟欣)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布会上表示,在新的一年里,食药总局将继续加强市、县两级食品抽样检验和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日常检查,整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添加剂滥用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公众对中国制造食品药品的信心。

  毕井泉表示,当前我国正处在食品药品安全矛盾高发期,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任重道远。他说,现在食品安全最大的风险就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这是化学性风险,这类化学性风险确实不是消费者能够看得见、能够用感官来识别的。毕井泉介绍,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一直是食药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问题。2015年,食药总局共抽检农药、兽药残留相关食品4万多批次,在所有的食品抽检中占了1/4,发布农药、兽药残留不合格产品225批次。

  毕井泉强调,农药、兽药残留治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其检验也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职业化的队伍和专业的设备,不能把食品安全的监管简单理解为眼看、手摸、鼻闻,简单看成就是市场巡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任何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的过程中要进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如果说动物源性的食品,包括猪牛羊肉、禽肉、鸡蛋、水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进货时要检验,出厂时也要检验。商品的经营者在进货时要进行检验,在销售时也要对里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承担法律责任。为加强监管,一方面,食药总局将加强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日常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加强对市场上销售产品的抽检,对抽检出存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在源头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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