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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千亿元 部分与房地产有关

  • 发布时间:2016-02-29 16:0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南京2月29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将落实32条具体措施,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千亿元(人民币,下同)。记者29日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间获得上述消息。

  当日,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近期印发的《江苏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可以看出,江苏将派发众多企业“红包”,旨在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环境中,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说,这是中央部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全国范围内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较系统、全面的“降成本”政策文件。

  王志忠表示,江苏要全方位降低企业费用负担,经测算,省市县三级政府将直接为企业“减负”约1000亿元。

  记者看到,这份“减负”清单中,包括降低企业用工、物流、用能、用地、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等。

  意见中多个举措与房地产有关。

  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对非货币资产投资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第五年缴纳。个别纳税人(企业)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需要给予临时性减税或者免税照顾的,由市、县政府批准,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对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且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

  意见提出,把“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展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

  此外,在用地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重点保障年度重大项目中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用地,对工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

  意见提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可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差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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