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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无”电梯 政府救济

  • 发布时间:2016-02-23 07:52:17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打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通道

  三无电梯 政府救济

  【核心阅读】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老旧电梯,因无法得到及时改造,埋下隐患。北京全面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机制,针对不同的老旧电梯,或由财政出资评估风险、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资金;或协调住建等部门,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或交由各区县政府进行救济。

  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资金落实问题,一直是困扰电梯安全工作的“老大难”,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为推进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三无”电梯的更新改造,北京市打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通道,全面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机制。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宣布,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所有区县均已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制度。

  近三成住宅电梯使用10年以上

  经过近两年的漫长等待,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北里小区3栋楼的新电梯在今年春节前安装完毕。这不仅为小区居民解了燃眉之急,同时也意味着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政府救济机制效益开始显现。

  八里庄街道办居民科科长王淑霞对改造过程记忆犹新:“八里庄北里小区4号楼、21号楼、23号楼内分别有两部电梯。由于这些电梯都是1997年投入使用的,运行较久,电梯老化陈旧,2013年定期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海淀区质监局评估后,认为6部电梯都已不具备维修、改造价值,建议更换电梯。但由于小区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物业没有资金开展电梯更新工作,造成6部电梯一直处于停用状态。”

  出于解决实际困难的需要,街道办和社区、物业以及居民决定筹资,先给每栋楼安装1部新电梯,待后续费用收齐后再安装第二部电梯。然而,无论如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改造电梯所需的费用始终没有缴齐。从2014年迄今的近两年时间里,每栋楼只有1部电梯运行,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就在居民牢骚满腹的时候,海淀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政府救济制度出台了,让八里庄北里小区最后3部电梯的更新改造成为可能。

  实际上,八里庄小区的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共有电梯19.2万台,是世界上电梯拥有量第二大城市。由于城市建设起步早、发展快,北京电梯“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故障率增高,其中住宅电梯尤为突出。目前,全市9.4万台住宅电梯中,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有2.6万台,占全市住宅电梯数量的27.6%;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有4871台,占全市住宅电梯数量的5.2%。2015年共接到电梯投诉举报4222起,占特种设备投诉总量的97.2%。

  紧急情况用钱,无需业主同意

  从最近几年全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电梯为老旧电梯。而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三无”电梯,更成为安全事故的重灾区。北京市质监局介绍,北京市已在全国率先打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通道,全面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机制,从三个层面逐一解决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资金难题。

  对于责任主体明确、但运行风险较大的公共交通、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电梯,由市财政出资,市质监局牵头,组织技术机构对公共场所电梯开展风险评估,再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资金。2015年,共完成3956台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并通报主责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将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然后向社会公布。

  对于责任主体分散、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的商业住宅电梯,协调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创新出台政策文件,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6种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不需经过“双2/3业主”同意,即可直接使用电梯维修资金,先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据统计,2015年全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维修的达2.1亿元,同比增长14.1%。

  对于产权主体不清、资金政策不明的电梯,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要求各区县政府建立救济制度,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所有区县均已全面建立产权主体不清、维修资金不足的政府救济机制。

  其中,海淀区印发《关于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长效机制;西城区建立了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评估和财政出资更换电梯的制度,去年投资2000多万元对椿树园、牛街东里、牛街西里和马甸南村4个小区的60部老旧电梯进行了更换,今年将继续该项工作,预计投入的资金在2000万元左右。

  将尝试更多手段解决资金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董文勇认为,北京市推出的政府救济机制,为“三无”老旧电梯治理探索出了一条新路。但考虑到北京市老旧电梯数量巨大,这种政策在实施中必须严格设定限制条件。

  董文勇解释说,有的小区业主可能觉得电梯坏了有政府免费修,于是消极地等靠要;有的业主、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后,可能更容易恶意利用政策,都不对电梯承担必要的责任。他建议,那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短期内难以筹集维修金的电梯,可以由政府补贴进行改造;对于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老小区,政府也可以给予一定补助。

  北京市质监局特设处副处长陈辉表示,2016年将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PPP(公私合营)模式研究,尝试引入社会资本以及采用金融租赁等创新手段,解决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难题。(记者 贺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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