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 发布时间:2016-02-19 08:31:57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吴在平 通讯员 陈宗贤) 记者近日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的精神,自2016年2月起,厦门市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今后,保障调控物价、稳定市场价格所需资金将由政府预算统筹安排。据测算,此举每年可为厦门建筑、餐饮、住宿和娱乐四个行业企业减负3亿多元。
据了解,2015年厦门全市累计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75亿元。统计数据显示,减负政策对建筑业将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同时,也将提振目前不大景气的住宿和餐饮行业。
厦门源昌酒店公司2015年缴交价格调节基金198万元。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秦小姐表示,近年来,餐饮业营业额持续下滑,面临转型升级压力。政府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降低了经营成本,减轻了不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