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2-15 15:30:32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无锡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市莘庄工业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开发区: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的有关要求,拟采用抽查方式对获得命名满3年的部分园区开展复查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为规范和指导此次复查评估工作,特制定《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方案》(附件2)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自查报告编写提纲》(附件3),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场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冷飞、刘方正
电话:(010)66556217、66556219
附件:1.拟开展复查评估的园区名单
2.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方案
3.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2日
抄送:商务部、科技部办公厅,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科技厅。
附件1:
拟开展复查评估的园区名单
序号
园区名称
命名时间
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园区类型
1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0年4月
山东省
综合类
2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2010年4月
山东省
行业类
3
无锡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0年4月
江苏省
综合类
4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
2010年8月
上海市
综合类
5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0年8月
山东省
综合类
6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0年11月
江苏省
综合类
7
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2010年11月
江苏省
综合类
8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0年11月
江苏省
综合类
9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2011年4月
上海市
综合类
1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1年4月
北京市
综合类
11
广州开发区
2011年12月
广东省
综合类